【建设单位】 |
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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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 |
【联系人】 |
李宏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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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道道全岳阳工业园(二期)营养健康食用油加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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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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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设单位 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 1.2建设项目名称 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道道全岳阳工业园(二期)营养健康食用油加工项目。 1.3建设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 1.4建设规模 本项目各产品的生产规模见下表。 表1-1生产规模、产品方案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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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苏卓、刘小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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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0.12.27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李宏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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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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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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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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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化学毒物类(正己烷、磷酸、氢氧化钠、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谷物粉尘、其他粉尘等)、噪声、高温和热辐射、工频电场等。经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可知,其中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正己烷、磷酸、氢氧化钠、谷物粉尘、噪声和高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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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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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属扩建项目,选址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临港新区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总体布局考虑了与周边其它生产装置协调一致,保持了必要的防护距离。总体布局合理。生产自动化程度较高,减少了作业人员正常生产过程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机会,有利于职业病危害的预防与控制。其项目选址、总体布局和工艺技术方面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有关规定。 2)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化学毒物类(正己烷、磷酸、氢氧化钠、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谷物粉尘、其他粉尘等)、噪声、高温和热辐射、工频电场等。经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可知,其中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正己烷、磷酸、氢氧化钠、谷物粉尘、噪声和高温等。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水泥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紫外线、噪声等。 3)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重点健康监护人群为生产车间、仓库及其他辅助设施现场的操作工、巡检工、仓管、检维修工等岗位。重点防范的职业病为化学毒物产生的急性中毒、其它尘肺和职业性噪声聋。 4)类比检测结果表明,现场检测的生产车间接触的正己烷、磷酸、氢氧化钠、二氧化碳、谷物粉尘、其他粉尘等化学因素均检测结果符合要求,但小包装车间部分岗位的作业人员噪声超标,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应吸取类比对象在职业病危害控制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采取综合防治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 5)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建立有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其应急救援措施较完善,制订了较完善的三级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劳动用品建立了严格的发放制度,可满足本项目投产后的需要。 6)该项目可研中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预防职业病危害、职业危害因素控制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作了简要描述,但未提到风向标设置、警示标识设置,尚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要求的深度,在下阶段设计中应予以补充和完善,同时对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作出详细预算。 综上所述,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可研报告提出来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与补充措施逐条落实的前提下,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本预评价工作只涉及到预测与评价建设项目按照业主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之构想竣工投产后可能遇到的职业病危害问题,而不包括今后建设方案作了较大调整后的职业病危害问题。在今后设计与施工中遇上述重大变动情况时,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应作相应的补充评价或重新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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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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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组织相关专家(专家名单附后)对《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道道全岳阳工业园(二期)营养健康食用油加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与会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概况的介绍,以及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汇报,查阅了预评价报告和相关资料。 1.《预评价报告》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评价目的明确,评价方法适当,评价内容较全面。 2.《预评价报告》对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较全面的识别,在此基础上对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控制效果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与评价。 3.《预评价报告》的评价结论正确,建议基本可行。 4.建议 1)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和评价; 2)补充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 3)完善岗位定员的分析; 4)其他按专家个人意见修改。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预评价报告》,评价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并参考专家个人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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