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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瑞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湖南瑞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概要描述】

湖南瑞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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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湖南瑞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岳阳市云溪区岳化大道民主路岳化机械厂对面

【联系人】

曾德勇

【项目名称】

湖南瑞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项目简介】

项目地点:瑞源石化主体生产装置位于岳阳市岳化三工区巴陵石化164生产区域内,该公司储罐区设置在巴陵石化公司储运部5号沟储运生产区(厂区)内,位于5号沟储运装置区的东北面。

项目性质: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生产规模:醋酸仲丁酯80000/年、乙醇[无水]20000/年、2-丁酮30000/年。

公司涉及到的原料主要有碳四(含丁烯)、醋酸、氢气,生产产品有醋酸仲丁酯、丁酮、乙醇。

公司生产装置区布置岳阳市岳化三工区巴陵石化164生产区域内。厂区布局比较简单,进厂大门布置在厂区东侧的中部,沿厂区道路进厂后在厂区中部依次布置中间罐区、醋酸仲丁酯生产主装置、醋酸仲丁酯深加工装置。生产装置的西北侧布置有压缩机房,北侧布置有循环水冷却塔,南侧布置控制室,东侧布置变电所。

公司储罐区位于巴陵石化5号沟罐区东北侧,与生产装置有一山之隔。该储罐区内有2个储罐组,其中大储罐组设有2排储罐,共4个储罐,从左至右分别为醋酸储罐(L512储罐,1300m3)、醋酸仲丁酯储罐(L502储罐,1495m3)、丁酮储罐(L511储罐,1300m3)、乙醇储罐(L501储罐,1495m3);小储罐组设有1排储罐,共5个储罐,从左至右分别为丁酮储罐(L509储罐,)乙醇储罐(L508储罐)、2个醋酸仲丁酯储罐(L507储罐、L506储罐)、醋酸储罐(L505储罐)。

装车泵位于罐区西侧,装车鹤管位于装车泵对面,间距约有12米,大门位于罐区西南角,操作室位于南侧;罐区南侧、东侧和北侧均有消防通道,西北侧端头设有回车坪。

【现场调查人员】

左艳兵、苏卓

【现场调查时间】

2022.2.24

【建设单位陪同人】

曾德勇

【采样、检测人员】

谢能超、李凯、刘登锋、李逸群

【采样、检测时间】

2022.5.5-5.7

【建设单位陪同人】

李倩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瑞源石化生产装置包含SBA生产装置和SBA深加工生产装置。其中SBA生产装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液化石油气、丁烯、醋酸、双烯烃(1,3-丁二烯)、仲丁醇、辛烯、十二碳烯、氢氧化钠、醋酸仲丁酯、噪声、低温和高温等;SBA深加工生产装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醋酸仲丁酯、丁酮、乙醇、仲丁醇、乙二醇、噪声、低温、高温等。公司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丁烯、醋酸、仲丁醇、丁酮、醋酸仲丁酯、乙醇、噪声等。

本次对该公司作业场所的检测设有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点37个。检测点的化学有害因素主要为醋酸、丁烯、液化石油气、1,3-丁二烯、丁酮、仲丁醇、一氧化碳(非高原)、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氢氧化钠。公司生产装置区的外操、内操、班长、技术员以及5号沟罐区的装卸工、工段长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标准规定要求。

本次对该公司作业场所的检测设有物理有害因素检测点26个。检测点的高温、工频电场、照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标准规定要求;本次噪声检测点26个,除SBA装置循环冷却水塔附近定点噪声超过85d(B)A外,其余均低于85d(B)A。共检测工种(或岗位)7个,经计算,外操工、内操工等作业人员8小时等效声级均低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合格率为100%

【评价结论与建议】

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进行逐项评价,评价结果见下表。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总体布局

符合

 

2.设备布局

符合

 

3.建筑卫生学

符合

 

4.职业病危害因素

符合

 

5.职业病防护设施

符合

 

6.应急救援设施

基本符合

未制定员工中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7.职业健康监护

基本符合

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体检项目不规范,近3年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统一,如2021年职业健康体检报告中缺少酸雾或酸酐(醋酸)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项目缺少肾功能(血清肌酐、尿素氮)。未组织人员复查等。

8.个人防护用品

符合

 

9.辅助用室

符合

 

10.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符合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符合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符合

 

13.职业卫生培训

符合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符合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符合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版))规定该用人单位属于“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中的“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该用人单位涉及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液化石油气、丁烯、1,3-丁二烯、乙酸、丁酮、醋酸仲丁酯、乙醇、醋酸仲丁醇、氢氧化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乙二醇、高温、低温、噪声、工频电场等。生产过程皆密闭化进行,生产装置为露天式,自然通风效果好;生产过程中采用低噪声先进设备,生产机械化程度较高,操作工人以巡检为主,接触职业危害的时间短。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职业健康体检中未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

本报告结合该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作业方式等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的风险程度以及生产规模等情况综合考虑,该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类。

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在对公司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预防和管理中存在不足,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应急救援等方面,综合提出以下建议:

1、组织管理措施

该用人单位在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措施的基础上,尤其需要加强管理,须切实落实和执行国家的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1)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充分发挥检测报警、通风等防护设施的功能,降低有毒有害物质对操作人员的侵害。对各作业岗位须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

2)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熟知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职业卫生知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并接受相应职业卫生培训。应加强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并完善职业卫生培训记录,告知劳动者上岗操作时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掌握正确使用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告知作业人员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中毒现场自救互救的抢救方法,增加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3)评价是在生产设备和卫生防护设施运转正常情况下进行的,职业病危害的控制效果取决于职业卫生防护装置,因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十分重要。建议公司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定期检查和维修管理台帐,维持对设备的严格管理,对卫生防护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对气体浓度报警仪应定期检测设备、设施的性能和效果,定期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转,以达到减少、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目的。

4)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20205号令发布)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继续保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结果、评价报告应当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以达到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职工健康、促进企业生产发展的目的。

5)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6)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体检项目体检项目不规范,如2021年缺少醋酸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肾功能(血清肌酐、尿素氮)等体检项目。作业工人体检项目应按照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的项目进行;

①新上岗工人,须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查出职业禁忌证,禁止职业禁忌者从事相关的有毒有害作业。

②在岗作业工人须进行在岗职业性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病患者,应按卫生部等四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处理。

③解除劳动合同时,离岗作业工人须进行离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病患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体检的需复查人员部分放弃复查,公司应加强工人职业健康监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工人进行体检和复查,关爱工人身心健康。

8)公司可采取《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书》的形式告知员工体检报告检测情况,含在岗体积告知、离岗体检告知、复检告知和监护告知等类型。

9)该用人单位在作业场所设置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牌、警示标识,设置了公告栏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建议公司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及GBZ1582003《工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生产现场的职业病危害告知牌、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和维护保养。

10)继续确保职业卫生专项经费的落实与使用,切实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保持并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护水平,防患于未然。

11)本次评价是以当前的生产工艺为准,若该用人单位的原辅材料、产品种类、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12)公司今后进行新建、改扩建项目时,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开展职业病评价和职业病设施设计专篇工作。

2、工程技术措施

1)化学毒物是公司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加强对生产生产装置区、5号沟罐区、化验室等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防护。作业人员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对SBA生产装置、SBA深加工装置、中间罐区、5号沟罐区的输送泵、容器、储罐以及管道、阀门应经常性检查,定期开展公司设备及管阀件等无组织排放检测(LDAR),尽量减少易燃有毒物料“跑、冒、滴、漏”。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长期处于正常状态,以达到减少、消除职业病危害的目的。

2)有限(密闭)空间作业:在脱碳四塔、共沸精馏塔、酯产品塔、醋酸脱重塔、酯产品塔、乙醇分离塔、再生气体缓冲罐等密闭容器内清洗和维修须根据《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作业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对密闭作业空间实行“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制度。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要进行空气置换,并经分析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再由安全员和有关人员签字,才能进入检修作业,作业时必须要有人现场监护,以保证检修作业人员的安全。当发生事故时,其他监护人员不能贸然进入,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如配带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等,具体措施如下:

1)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识,防止未经准入者进入;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检测;

3)建设单位制定和实施有限空间职业病防护控制措施和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4)提供符合要求的监测、通风、通讯、个人防护用品设备、照明、安全进出设施以及应急救援和其他必须设备,并保证所有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作业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5)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期间,至少安排一名监护人员在有限空间外持续进行监护;

6)按要求培训准入作业者、监护人员和作业负责人;

7)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呼叫程序,防止非授权人员擅自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急救;

8)如果有多个用人单位同时进入同一有限空间作业,应制定和实施协调作业程序。

9)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管道送风前应对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作业或休息。

10)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1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电焊机、变压器、气瓶应放置在受限空间外,电缆、气带应保持完好。

12)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人员应把工作牌或出入证挂在外面指定位置,以便监护人掌握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数。

13)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应佩戴供风式面具、空气呼吸器,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等。

14)发生人员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受限空间,严禁无防护救援,并至少有1人在受限外部负责联络工作。

15)作业停工期间,应在入口处设置警告牌,严禁入内,并采取措施防止人员误进。作业结束后,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全面检查,清点人数和工具,确认无误后,施工单位和基层单位双方签字验收,入孔立即封闭。

16)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经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需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方可继续作业。

3)噪声是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虽然工人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低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但SBA装置冷却水塔定点噪声检测值超过85dBA),建议:a)在高噪声工作场所设置禁入性警示标识和提示警示标识,严禁闲杂人员入内,减少作业人员接触机会和时间。b)提高作业人员职业卫生防护意识,配发并督促佩戴好护耳器,做好个体防护,减少噪声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同时做好相关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接噪人员配备SNR值至少为15~20dBA)的护听器。

4)公司生产装置区内存在高温设备,建议公司加强高温设备的保温隔热措施。继续维持在夏季高温季节合理调整工作时间、为工人配备防暑降温药品等措施。

3、个体防护措施

1)建议公司进一步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提供符合卫生学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注意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格证和有效使用期限,尤其是防护口罩和自救式呼吸器等个体防护用品,同时加强对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作业人员坚持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个体防护及保健措施包括有害作业过程中的防护措施、作业结束后的防护措施以及个人生活中的保健措施。配发防护用品时应针对有害物质特征和防护要求按需、按时发放。同时,作业人员禁止在工作场所吸烟和进食。

3)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国际劳工组织(ILO)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提出的五项原则(改善环境与疾病预防原则、工作适应的原则、健康促进的原则、治疗与康复的原则、初级卫生保健的原则),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对工人进行职业卫生知识与防护技能教育、一般卫生知识教育和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创建有利于工人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方式。

4、应急救援措施

1)建议公司不断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员工演练,增强可操作性。

2)建议公司加强作业人员自救与互救的宣传力度,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公司应补充制定中暑事故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设立警示标识。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2712日,湖南瑞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岳阳组织相关专家(专家名单附后)对《湖南瑞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评审,与会专家听取了用人单位对企业概况和运行情况的介绍,评价单位对《现状评价报告书》的汇报,查阅了资料,查看了现场。

一、经认真讨论,对评价报告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该报告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评价目的明确,评价方法适当,评价内容较全面。

2、该报告对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较全面的识别、分析与检测;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了较全面的调查与评价。

3、用人单位主要生产工艺较成熟,设备、设施先进。

4、专家组建议:

1)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调查分析;

2)补充可燃气体报警器报警值的设定调查及分析。

3)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调查及评价。

二、专家组对湖南瑞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了现状审查,经认真讨论,对现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用人单位主要生产工艺较成熟,配备了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2、专家组建议:

1)按规范开展好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工作;

2)加强对生产装置区域的醋酸异味管理。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现状评价报告书》,评价机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并参考专家个人意见对其进行修改,用人单位须按现状评价报告书的建议和专家组意见逐项落实相关措施,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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