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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S-Zorb装置FITS加氢技术灵活控制汽油烯烃含量改造项目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S-Zorb装置FITS加氢技术灵活控制汽油烯烃含量改造项目

  • 分类:新闻中心
  • 作者:评价部
  • 来源:评价部
  • 发布时间:2023-01-31 09:23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S-Zorb装置FITS加氢技术灵活控制汽油烯烃含量改造项目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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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评价部
  • 来源:评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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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S-Zorb装置FITS加氢技术灵活控制汽油烯烃含量改造项目

【地理位置】

本项目建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

彭忠辉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S-Zorb装置FITS加氢技术灵活控制汽油烯烃含量改造项目

【项目简介】

项目地点:本项目建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厂区内。

项目性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生产规模:降烯烃汽油处理能力:126万t/a。

地理位置: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建于长岭分公司厂区内,不新增用地,不改变所在厂区原有设备设施布局。本项目选址于长岭分公司厂区内,靠近湖南省岳阳市长炼医院。长岭分公司坐落在洞庭湖畔、长江之滨的湖南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北临黄金航道长江、南靠京广铁路,与107国道和京珠高速公路相邻,水陆交通便利,地理坐标为北纬29°31´40˝~29°32´52˝,东经113°20´40˝~113°23´8˝。

周边环境:建设项目四周无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游览区、自然保护区和军事管理区等;内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自然环境良好,场地标高在洪水位以上。

【现场调查人员】

 黄丽姣、张士超

【现场调查时间】

 2022.11.09

【建设单位陪同人】

彭忠辉

【采样、检测人员】

谢能超、李凯

【采样、检测时间】

2022.11.09-2022.11.11

【建设单位陪同人】

彭忠辉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在正常情况下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溶剂汽油、硫化氢(微量)、噪声、高温、工频电场、视屏作业引起的强制体位、视觉疲劳等。经工程分析和资料调查后,本项目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溶剂汽油、噪声、高温等。

1)化学有害因素测定结果

通过对该项目存在的、有职业卫生标准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检测点的化学有害因素主要为溶剂汽油,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点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标准规定要求。

2)物理有害因素测定结果

通过对该公司存在的、有职业卫生标准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检测点的噪声、高温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标准规定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S-Zorb装置FITS加氢技术灵活控制汽油烯烃含量改造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因素有:溶剂汽油、噪声、高温等。

2)中石化长岭分公司炼油二部FITS加氢装置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GB/T 4754-2017)中属“0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第二大类第(十三)中类第1小类“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的规定,结合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接触人数及其危害程度的预测等综合分析,项目评价组认为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3)该项目综合考虑了生产区总体规划、环保的要求,自动化程度高,减少了作业人员正常生产过程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机会,有利于职业病危害的预防与控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本项目生产工艺先进,工艺流程合理,自动化程度较高,劳动组织和制度基本合理;公司对劳动过程及生产环境中有害因素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基本有效。

5)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较齐全,防护设备选型相对合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转正常。

6)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表明:被检测的化学毒物、噪声、高温检测点和被检测岗位浓度(强度)均符合国家相应职业卫生标准。

7)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委托湖南省岳阳市长炼医院对本项目作业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报告编号:CZP2022-16),本项目未检出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

8)该项目建筑结构、采暖、通风、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符合建筑卫生学要求,卫生设施和生活辅助设施基本能满足作业人员生活和保健的需求。

9)公司指定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职业健康教育、职业卫生相关资料及归档等项工作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运行。

10)公司制定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含了本项目相关内容。该预案对炼油装置火灾爆炸事故,油品罐区和装卸区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事故,危险化学品管线泄漏事故等现场处置要求进行详细分析、规定和要求,配备了空气呼吸器、防毒面罩、应急药箱等应急救援器材,其应急救援体系满足本项目需要。

11)公司设有《劳保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其配备的防护用品种类与各生产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种类相适应,发放能落实到位。

综上所述,通过对该项目职业卫生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目前运行正常,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总体得到了有效控制,其强度符合卫生学要求。该项目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以及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落到实处的情况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

1)应加强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对气体报警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长期处于正常状态,以达到减少、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目的。

2)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补充设置噪声、高温的职业危害告知牌及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戴防护手套”、“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

3)加强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存在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全部员工接受要求时长的培训。告知劳动者上岗操作时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掌握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方法、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中毒现场自救互救的抢救方法,增加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4)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49号令)的要求,公司要对所有接触有毒有害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以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具体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承担。对体检结果应告知员工,并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置,建议职业健康检查对本项目外操工等涉及高温、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增加高温和噪声检查项目。

5)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发放与佩戴、管理,提供符合卫生学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注意劳动保护用品的适用性、合格证和有效使用期限。

6)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测定,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与管理,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监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以达到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职工健康、促进企业生产发展的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7)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急性职业损伤,应组织劳动者进行高温中暑等应急救援培训以及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技能。

8)本项目检维修工作外包给岳阳机电有限公司和岳阳长炼通达公司,采样化验分析工作外包给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检验中心。公司与检维修和分析外包公司的协议合同中应明确检维修和分析工作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明确检维修人员和分析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公司应监督上述人员在公司作业期间佩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9)从工程分析中可知,该项目检维修过程中存在受限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问题。建议公司应根据需要检维修的特点等进行职业病危害识别和分析,针对不同的危害采取不同的预防控制措施。应将职业病危害告知参与检维修的全体人员,应合理进行劳动组织安排,避免无防护的交叉作业,不得随意作业。

1)现场设置受限空间警示标识,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

2)进入受限空间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评价。

3)制定和实施受限空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计划、受限空间进入许可程序和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通入新鲜空气达到卫生标准,并对受限空间内气体成分和氧含量检测分析,受限空间外必须有人监护,才可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作业。受限空间内应随时检测有害气体和氧含量,一旦有害气体超标或缺氧应立即撤出受限空间。

4)提供符合要求的监测、通风、通讯、个人防护用品设备、照明、安全进出设施以及应急救援和其他必须设备,并保证所有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劳动者能够正确使用。

5)指定专人按要求培训作业者、监护者和作业负责人。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呼叫程序,防止非授权人员进行急救。

6)当按照受限空间计划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有效保护劳动者时,应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行重新评估,并且要修订控制计划。进入作业结束后,许可文件或记录至少存档一年。

10)本次评价是以目前的生产工艺为准,若该项目的原辅材料成分、产品种类、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特别是工艺发生改变,直接会导致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发生改变,故应当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评价报告》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评价目的明确,评价方法适当,评价内容较全面。

2.《评价报告》对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较全面的识别,在此基础上对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控制效果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与评价。

3.《评价报告》的评价结论正确,建议基本可行。

4.建议

1)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利旧和新增的情况说明;

2)完善急救药箱物品清单的调查;

3)明确本项目配备的喷淋洗眼器数量和位置,如利旧,则需评价符合性。

二、专家组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S-Zorb装置FITS加氢技术灵活控制汽油烯烃含量改造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了现场查看,经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1、该项目主要生产工艺、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

2、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较齐全,符合职业卫生相关要求;

3、 该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比较完善。

专家组建议:

1、严格按照GBZ188规范要求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2、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

3、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运维工作。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评价报告》,评价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并参考专家个人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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