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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2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装置国Ⅴ升级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2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装置国Ⅴ升级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地理位置】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长岭分公司内【联系人】陈兴南【项目名称】12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装置国Ⅴ升级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2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装置国Ⅴ升级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地理位置】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长岭分公司内【联系人】陈兴南【项目名称】12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装置国Ⅴ升级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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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地理位置】

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长岭分公司内

【联系人】

陈兴南

【项目名称】

12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装置国Ⅴ升级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长岭分公司新建设一套10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转化装置以处理原12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装置的催化柴油,同时对原12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装置进行升级改造,使其加工油品质量较好的70万吨/年巴陵柴油与10万吨/年焦化柴油,以满足普通柴油国V质量升级的要求,改善柴油产品结构,大幅度提高车用柴油产量、汽油产量,满足市场的需求,同时可以显著增加产品质量升级后优质优价带来的经济效益,有效的消化质量升级增加的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项目组长

杨珉

技术负责人

沈湘陵

过程控制负责人

苏卓

报告编制人员

刘小汇、沈芳、王斌

报告审查人员

马姝

【现场调查人员】

杨珉

【现场调查时间】

2018.4.13

【建设单位陪同人】

陈兴南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噪声振动等。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8.9.18

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姜科军、彭友德、张永杰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通过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2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装置国Ⅴ升级改造项目的安全评价,认为长岭分公司12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装置国Ⅴ升级改造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安全设施达到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目前装置安全设施运行基本正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基本到位,安全管理活动基本规范、有效,安全生产条件能满足日常安全生产活动要求,具备了安全验收的条件。本评价认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2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装置国Ⅴ升级改造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报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等要求进行编制,评价目的明确、评价依据确切、评价内容较全面,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和分析,评价结论准确,建议针对性较强。

二、主要修改意见:

1)补充完善重大危险源辨识;2)补充特种设备危害因素辨识分析;3)补充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对策措施;4)补充对试生产过程的评价;5)按专家个人意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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