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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宁乡县金玉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宁乡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宁乡县金玉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 宁乡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宁乡县金玉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 无
【项目名称】 宁乡县金玉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宁乡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宁乡县金玉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 宁乡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宁乡县金玉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 无
【项目名称】 宁乡县金玉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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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宁乡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宁乡县金玉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

【项目名称】

宁乡县金玉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甲类仓库、乙类仓库、地下液体贮罐区及其配套设施

项目组长

李再贵

技术负责人

余晖

过程控制负责人

沈湘陵

报告编制人员

杨珉、甘杰、刘小汇、沈芳

报告审查人员

沈湘陵

【现场调查人员】

李再贵、杨珉

【现场调查时间】

2017.11.7

【建设单位陪同人】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触电和电气伤害、淹溺等危险因素,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11.11

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叶雪良、蒋彪、徐志勇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并已有成功的生产运行经验和管理经验。建设项目中的有关安全措施是可行的,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能够保证项目的安全运行。

2)本项目应遵循国家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充分考虑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续施工和验收,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真正实现安全设施与主体装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在后续的生产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防范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宁乡县金玉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该项目由湖南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进行安全预评价,评价机构具备评价资质,评价报告结论为“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2、该项目所确定的主要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要求。

3、该项目选址符合规划,周边防护距离按照个人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进行定量计算,认为风险可接受。

经专家组综合审查,认为该单位宁乡县金玉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以及评价机构按专家组的有关建议意见补充修改完善评价报告,并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专家组同意通过该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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