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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一期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一期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 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文 【地理位置】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永佳路以北,明珠大道以南
【项目名称】 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一期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一期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 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文 【地理位置】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永佳路以北,明珠大道以南
【项目名称】 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一期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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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文

【地理位置】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永佳路以北,明珠大道以南

【项目名称】

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一期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

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是珠海格力暖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在湘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位于湖南省宁乡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20亿元建设暖通制冷设备项目,项目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包含管路两器总装车间、钣金喷涂车间、注塑车间、控制器车间在内的主体工程和包含空压房、变配电室、消防水池及泵房、固废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办公楼、甲类仓库、乙类仓库、钢卷库、废品库、物资库、泡沫库、一号成品库、二号成品库及液氧液氮罐区、冷媒罐区等公用辅助工程。

项目组长

马姝

技术负责人

余晖

过程控制负责人

沈湘陵

报告编制人员

刘小汇、尹亚军、刘飞燕、左艳兵

报告审查人员

沈湘陵

【现场调查人员】

马姝、刘小汇

【现场调查时间】

2016.05.05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刘文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化学爆炸、高处坠落、坍塌、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低温冻伤、粉尘、噪声、振动、X射线、自然灾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03

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谭连初、罗红兵、何小明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通过对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一期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价,认为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一期工程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合理;安全设施基本达到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目前装置安全设施运行正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基本到位,安全管理活动基本规范、有效,安全生产条件能满足日常安全生产活动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本评价认为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一期工程项目基本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

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企业制定的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安全设施处于安全、可靠状态,能够发挥作用。同时,应完善安全设施管理台账,明确责任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予以更换。

②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本评价报告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现有的安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完善与维护。

③加强设备台账记录管理,特别是压力容器、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时检查记录,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④本项目冷媒站已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要求:“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文件资料只需提供清单),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⑤本项目使用的硫酸为易制毒化学品,应严格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a)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单位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b)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该项目的安全设施由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进行设计。

(二)该项目的安全设施由珠海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五局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安装,由珠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具备相关资质条件,施工质量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三)该项目的防雷、电气等设施装置经相关机构的验收或检测检验合格。

(四)该项目由湖南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进行安全验收评价,评价认为该项目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经现场勘查,评价报告内容和结论与现场状况相符。

(五)该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资格。

(六)该项目建设单位建立了较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对该项目安全设施的有关建议意见:

完善安全设施情况介绍;

完善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单元的评价;

专家其他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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