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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金源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000t/a高性能微细球形铝粉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泸溪县金源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000t/a高性能微细球形铝粉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泸溪县金源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地理位置】湖南省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系人】王少军【项目名称】泸溪县金源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000t/a高性能微细球形铝粉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项目简介】泸溪县金源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金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2237万元。2009年8月由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族兴新材”)全资收购,成为族兴新材的独资子公

泸溪县金源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000t/a高性能微细球形铝粉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泸溪县金源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地理位置】湖南省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系人】王少军【项目名称】泸溪县金源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000t/a高性能微细球形铝粉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项目简介】泸溪县金源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金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2237万元。2009年8月由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族兴新材”)全资收购,成为族兴新材的独资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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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泸溪县金源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

湖南省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

王少军

【项目名称】

泸溪县金源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000t/a高性能微细球形铝粉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泸溪县金源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金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2237万元。20098月由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族兴新材)全资收购,成为族兴新材的独资子公司是专业从事微细球形铝粉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现公司法人代表梁晓斌。

公司位于具有“天然氧吧美誉之称的湘西门户——湖南省泸溪县武溪镇天门溪村,离县城白沙镇约5公里,紧靠常吉高速公路泸溪出口,交通非常便利。现有厂区占地面积约50亩,拥有3套微细球形铝粉生产装置两层次专业分级生产线5条,年总产能8000吨。公司采用优质铝锭(A199.85)为原料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中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GB/T2085.4-2014)《氮气雾化铝粉》、中国国家军标(GJB1738A-2015)《特细铝粉规范》等标准的各种牌号及技术规格要求。生产的产品可广泛用于铝颜料、太阳能电子浆料、化工催化剂、热喷涂复合金属粉末、农药、加气混凝土发气剂、耐火材料、炼钢脱氧剂、固体火箭发动机推进剂、炸药、火药等领域。目前生产的产品质量好,产销两旺,市场前景广阔产品品质优质稳定,在同行业中的市场占有率约20%~30%。金源公司2016年生产球形铝粉近8000吨,全部销售一空,销售收入约1.5亿元,上交税收6500万元以上。

本项目地理位置位于泸溪县工业集中区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泸溪县工业集中区交通极为便利,319国道贯穿集中区而过,西距常吉高速泸溪入口仅1公里,南距湘黔铁路火马冲站50公里,北距枝柳铁路吉首站41公里,水路距武溪千吨级深水码头仅0.5公里,沿沅江而下经洞庭可通江达海,距铝土矿矿山仅30公里。集中区距泸溪县城白沙镇8公里,距吉首市41公里。

本项目北部、西部为空地,南部为待建企业,东面隔开发区第四大道与金马铝业、恒裕科技相邻。

【现场调查人员】

余晖、黄丽姣

【现场调查时间】

2018.2.26

【建设单位陪同人】

李永红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和电气伤害、车辆伤害、火灾爆炸、容器爆炸、灼烫、噪声危害、粉尘危害、起重伤害、淹溺等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并已有成功的生产运行经验和管理经验。建设项目中的有关安全措施是可行的,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能够保证工程的安全运行。

2)本项目应遵循国家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充分考虑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续施工和验收,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真正实现安全设施与主体装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在后续的生产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防范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泸溪县金源粉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000t/a高性能微细球形铝粉建设项目在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目前本项目厂区内架空电力电信线尚未拆迁到位,在后续设计中应进一步落实,确保拆迁到位;

2)园区规划需拆除附近居民房屋,本项目在后续设计中应进一步落实居民房屋拆迁到位,确保本项目设施与其他现有设施甚至未来拟建设施的距离满足安全要求。

3)本项目铝粉为导电性ⅢC级可燃性粉尘,粉尘爆炸性环境内电气设备类别选择时应满足ⅢC类别防爆要求。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内,应尽量减少插座和局部照明灯具的数量。如需采用时,插座宜布置在爆炸性粉尘不易积聚的地点,局部照明灯宜布置在事故时气流不易冲击的位置。粉尘环境中安装的插座开口的一面应朝下,且与垂直面的角度不应大于60℃。

4)每座半成品及产品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好的铝粉应存放于干燥地点。装有铝粉的包装物或容器应堆放稳定并置于距门窗、采暖热源1m以外,每两排容器间应留有不小于0.5 m 的通道且不应堵塞安全门或防火通道。

5)生产车间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应采用用于熄灭铝粉燃烧火焰的灭火器材(D 类或冷金属)、覆盖剂进行灭火。

6)存在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的厂房,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耐火等级类厂房的要求设置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厂房的门(包括厂房内车间的门)应向疏散逃生方向开启,安全通道应畅通,不得堆放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在内的任何物品。

7)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准上岗。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应穿着防静电工装、防尘口罩。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报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进行编制,评价目的明确、评价依据确切、评价内容较全面,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和分析,评价结论客观,建议可行。

二、主要修改意见:

补充完善安全评价依据

补充说明规划的符合性;

修改完善区域位置图;

其他按专家个人意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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