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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材料项目中试装置专项安全评价公示表

湖南博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材料项目中试装置专项安全评价公示表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湖南博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地理位置】郴州市苏仙区桥口镇幸福村,湖南有色郴州氟化学有限公司中试车间内【联系人】喻京鼎【项目名称】湖南博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材料项目中试装置专项安全评价

湖南博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材料项目中试装置专项安全评价公示表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湖南博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地理位置】郴州市苏仙区桥口镇幸福村,湖南有色郴州氟化学有限公司中试车间内【联系人】喻京鼎【项目名称】湖南博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材料项目中试装置专项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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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湖南博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郴州市苏仙区桥口镇幸福村,湖南有色郴州氟化学有限公司中试车间内

【联系人】

喻京鼎

【项目名称】

湖南博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材料项目中试装置专项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

湖南博氟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湖南博氟公司以先进储能材料性能优化为使命,致力于新型高附加值的含氟电池材料研究开发的高技术创新企业,促进我国高端电池材料的产业结构的完善,同时延伸氟化工产业链。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电池添加剂双氟磺酰亚胺锂。

本项目为50t/a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中试装置生产线。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140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为2335.5m2

【现场调查人员】

余晖、沈芳

【现场调查时间】

2017.3.20

【建设单位陪同人】

喻京鼎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灼烫、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和电气伤害、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及噪声与振动、高温热辐射等有害因素,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等。

【评价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该公司的现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并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得出的结论如下:

1)本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和爆炸、中毒窒息、容器爆炸、灼烫、电气危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噪声与振动、物体打击、高温与热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

2)经辨识,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本项目的总平面布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4)本项目的消防设施能满足消防要求。

5)本项目的生产装置、储存运输、安全管理基本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湖南博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材料项目经专项评价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同时希望公司能重视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深入领会有关分析与评价理由,并在日常生产管理中加以落实,同时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装置安全运行。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报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进行编制,评价目的明确、评价依据确切、评价内容较全面,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和分析,评价结论客观,建议可行。

二、主要修改意见:

1、补充完善装置的设备一览表;

2、修改完善中试装置供配电、供热等公用工程的情况描述;

3、补充完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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