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搜索
搜索
这是描述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
万容固废项目安全预评价公示表

万容固废项目安全预评价公示表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湖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地理位置】长沙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联系人】李迎春【项目名称】星沙产业基地生活垃圾生态处置产业化示范项目安全预评价【项目简介】湖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原湖南省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2016年1月29日更名)成立于2009年7月,注册资金2000万元,是湖南万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与资

万容固废项目安全预评价公示表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湖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地理位置】长沙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联系人】李迎春【项目名称】星沙产业基地生活垃圾生态处置产业化示范项目安全预评价【项目简介】湖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原湖南省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2016年1月29日更名)成立于2009年7月,注册资金2000万元,是湖南万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与资

详情

建设单位】

湖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长沙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

【联系人】

李迎春

【项目名称】

星沙产业基地生活垃圾生态处置产业化示范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湖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原湖南省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2016129日更名)成立于20097月,注册资金2000万元,是湖南万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再生利用产业的环保型企业,主营业务包括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环保拆解处理,工业电子废弃物的回收与环保拆解处理,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再利用,再生资源产品的销售。

湖南万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容科技”)已于201111月取得星沙产业基地凉塘东路以南63617㎡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星产出[2011]005号),并于2015年在上述区域完成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与报废汽车处理成套装备生产及电子废弃物处理中心项目建设投用(201510月完成项目安全验收工作)。2016年,湖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根据总公司万容科技的发展规划,拟在已建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与报废汽车处理厂区内建设生活垃圾生态处置产业化示范项目。

【现场调查人员】

马姝、左艳兵

【现场调查时间】

2016.2.29

【建设单位陪同人】

李迎春

【采样、检测人员】

——

【采样、检测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评价组认为本项目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本评价提出的对策措施,认真落实好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的“三同时”工作,保证项目的安全生产水平

综上所述,湖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生态处置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方案从安全生产角度而言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本项目主要建筑物有生产厂房、新配电室,其墙、柱、梁等构件选材的耐火极限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2.1条要求。

2、厂房耐火等级、层数、防火分区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3.1条要求。本项目生产火灾危险性为丙类,项目所在厂房的其他区域火灾危险类别为丁类,应采用防火墙等工程措施将本项目丙类生产区域与厂房内其他丁类生产区域进行有效防火分区,确保防火墙耐火等级、防火分区面积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防火分区的防火墙应高出屋面0.5m以上,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3、本项目变电室拟利旧原有设施,但变电室与生产车间贴邻布置,且贴邻墙面有门洞;新建配电室与生产厂相邻。应将变电室、配电室与生产车间贴邻的墙改为采用甲级防火门窗的防火墙。

4、办公楼与生产厂房(丙类)贴邻布置,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防火墙和1h的楼板与生产厂房分隔,需开设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设备应按工艺流程和同类设备集中相结合原则进行布置。设备、建构筑物应按生产过程的特点、火灾危险性类别分区布置。

6、本项目锅炉布置在生产车间内,锅炉应尽量靠外墙布置,应至少设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7、本项目生产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其中热解釜、锅炉及发电系统为丁类区域,应采用防火墙等工程措施将热解釜、锅炉及发电系统等丁类区域于生产车间其他区域分隔或确保装有甲类气体、丙类液体等可燃或易燃物质的设备与热解釜、热风炉、锅炉等明火设备或有电火花的设备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具体如下:

(1)不凝气缓冲罐与热解釜防火间距应不小于6m。

(2)不凝气缓冲罐与热风炉、锅炉等,热解液暂存罐与热解釜、热风炉、锅炉等明火设备或有电火花的设备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

8、本项目生产工艺虽不属于危险工艺,但垃圾热解存在一定危险性,建议设DCS自动控制系统,应重点控制热解釜温度,燃气流量、压力等参数,应设置热解釜温度的报警和联锁;控制热解气循环冷却水温度、压力等参数,设置循环水温度、压力报警;设置可燃与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1、《安全预评价报告》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适用,报告格式和内容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

2、《安全预评价报告》对湖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生态处置产业化示范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辨识,评价单元划分基本合理,评价方法选择恰当,评价结论可信;

3、《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针对性较强,建设单位应在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认真实施。

二、修改意见:

1. 补充完善评价范围。

2. 补充项目内外部距离符合性分析。

3. 针对利旧项目的消防条件,建议根据规范要求对总平面布置、消防水系统等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4. 附件中补充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imgboxbg

NEWS

新闻中心

资讯分类

© 2016-2019 湖南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湘ICP备16013921号   电话:0731-85386135   传真:0731-85386138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长沙 本网站支持:IPV6、IPV4双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