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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2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装置国Ⅴ升级改造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2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装置国Ⅴ升级改造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地理位置】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长岭分公司内【联系人】陈兴南【项目名称】12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装置国Ⅴ升级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2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装置国Ⅴ升级改造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地理位置】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长岭分公司内【联系人】陈兴南【项目名称】12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装置国Ⅴ升级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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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地理位置】

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长岭分公司内

【联系人】

陈兴南

【项目名称】

12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装置国Ⅴ升级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长岭分公司新建设一套10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转化装置以处理原12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装置的催化柴油,同时对原120万吨/年催化柴油加氢装置进行升级改造,使其加工油品质量较好的70万吨/年巴陵柴油与10万吨/年焦化柴油,以满足普通柴油国V质量升级的要求,改善柴油产品结构,大幅度提高车用柴油产量、汽油产量,满足市场的需求,同时可以显著增加产品质量升级后优质优价带来的经济效益,有效的消化质量升级增加的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项目组长

杨珉

技术负责人

余晖

过程控制负责人

报告编制人员

沈湘陵、刘小汇、谢能超

报告审查人员

马姝

【现场调查人员】

杨珉

【现场调查时间】

2018.4.13

【建设单位陪同人】

陈兴南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柴油、汽油(产品中含有少量)、硫化氢、氨、镍及无机其化合物、钼及其化合物、甲烷(干气的主要成分)、高温、噪声、工频电磁场、视觉疲劳、强制体位、职业紧张等。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8.8.15

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曾富、丁雨萍、李国军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51号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属于石油加工制造业,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应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故本项目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报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等要求进行编制,评价目的明确、评价依据确切、评价内容较全面,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和分析,评价结论准确,建议针对性较强。

二、主要修改意见:

1)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分析评价;

2)完善个体防护用品的有效性评价;

3)完善职业性体检结果分析评价及建议;

4)补充完善建筑卫生学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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