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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炼油事业部苯乙烯中间罐区及装车站台VOCs治理和污水预处理装置臭气及VOCs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炼油事业部苯乙烯中间罐区及装车站台VOCs治理和污水预处理装置臭气及VOCs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
【联系人】 苏科 【地理位置】 巴陵石化公司炼油事业部厂内
【项目名称】 炼油事业部苯乙烯中间罐区及装车站台VOCs治理和污水预处理装置臭气及VOCs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炼油事业部苯乙烯中间罐区及装车站台VOCs治理和污水预处理装置臭气及VOCs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
【联系人】 苏科 【地理位置】 巴陵石化公司炼油事业部厂内
【项目名称】 炼油事业部苯乙烯中间罐区及装车站台VOCs治理和污水预处理装置臭气及VOCs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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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

【联系人】

苏科

【地理位置】

巴陵石化公司炼油事业部厂内

【项目名称】

炼油事业部苯乙烯中间罐区及装车站台VOCs治理和污水预处理装置臭气及VOCs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巴陵石化公司炼油事业部厂内,本项目实施后,臭气及VOCs废气焚烧处理能力可达到6400m3/hr,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焚烧后烟气排放满足环保排放要求,其中排至大气的非甲烷总烃含量降低至小于20mg/m3

项目组长

刘小汇

技术负责人

余晖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明

报告编制人员

杨珉、黄怡

报告审查人员

马姝

【现场调查人员】

余晖、刘小汇

【现场调查时间】

2017.11.16

【现场调查时间】

2017.11.16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硫化氢、溶剂汽油、液化石油气、氨、苯、甲苯、乙苯、苯乙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氢氧化钠、亚硫酸钠、噪声、高温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8.2.7

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彭言群、李国军、周军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可研报告提出来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我们的补充措施逐条落实的前提下,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

一、根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90号)规定,本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该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

二、初步设计或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结合企业现有个体防护与管理措施和拟建项目建成后工人接触毒物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方案。

三、根据本项目对公司应急救援体系进行修订,将本项目纳入体系管理。针对有毒气体(如硫化氢、苯、苯乙烯等)泄漏导致的中毒事故,定期进行学习演练,并应上报当地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部门。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预评价报告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评价目的明确,评价方法适当,项目工程分析全面

二、《预评价报告书》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全面的识别与分析,在此基础上对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了客观的分析与评价

三、《预评价报告书》的评价结论正确,建议基本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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