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搜索
搜索
这是描述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
炼油事业部苯乙烯中间罐区及装车站台VOCs治理和污水预处理装置臭气及VOCs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炼油事业部苯乙烯中间罐区及装车站台VOCs治理和污水预处理装置臭气及VOCs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地理位置】中国石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炼油事业部厂内【联系人】黄辉民【项目名称】炼油事业部苯乙烯中间罐区及装车站台VOCs治理和污水预处理装置臭气及VOCs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实施后,臭气及VOCs废气焚烧处理能力可达到6400m3/hr,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焚烧后烟气排放满足环保排放要求,其中排至大

炼油事业部苯乙烯中间罐区及装车站台VOCs治理和污水预处理装置臭气及VOCs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地理位置】中国石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炼油事业部厂内【联系人】黄辉民【项目名称】炼油事业部苯乙烯中间罐区及装车站台VOCs治理和污水预处理装置臭气及VOCs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实施后,臭气及VOCs废气焚烧处理能力可达到6400m3/hr,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焚烧后烟气排放满足环保排放要求,其中排至大

详情

建设单位】

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中国石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炼油事业部厂内

【联系人】

黄辉民

【项目名称】

炼油事业部苯乙烯中间罐区及装车站台VOCs治理和污水预处理装置臭气及VOCs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实施后,臭气及VOCs废气焚烧处理能力可达到6400m3/hr,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焚烧后烟气排放满足环保排放要求,其中排至大气的非甲烷总烃含量降低至小于20mg/m3

本项目为中国石化资产经营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炼油事业部臭气及VOCs治理装置,主要包括热氧化炉装置、污水预处理装置废气收集装置、苯乙烯中间罐区废气收集装置、苯乙烯装车站台区尾气收集装置以及苯乙烯装车站台改造

【现场调查人员】

刘小汇、陈雨朦

【现场调查时间】

2017.10.15

【建设单位陪同人】

黄辉民、刘勇军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该项目正常运行状况下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硫化氢、溶剂汽油、液化石油气、氨、苯、甲苯、乙苯、苯乙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氢氧化钠、亚硫酸钠、噪声、高温等。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本项目属建项目,选址位于湖南省岳阳市中国石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炼油事业部,总体布局考虑了与周边其它生产装置协调一致,保持了必要的防护距离。总体布局合理。生产自动化程度高,减少了作业人员正常生产过程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机会,有利于职业病危害的预防与控制。其项目选址、总体布局和工艺技术方面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有关规定。

2)该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硫化氢、溶剂汽油、液化石油气、氨、苯、甲苯、乙苯、苯乙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氢氧化钠、亚硫酸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视屏作业引起的强制体位、视觉疲劳经工程分析和类别调查后,认为该项目正常运行状况下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硫化氢、溶剂汽油、液化石油气、氨、苯、甲苯、乙苯、苯乙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氢氧化钠、亚硫酸钠、噪声、高温等。其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主要为热氧化炉、管道、风机、脱硫塔等存在职业危害的场所。本项目的重点预防的可能产生的职业病有职业性苯/甲苯慢性中毒、职业性苯/甲苯所致白血病、职业性慢性溶剂汽油中毒、汽油致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刺激性化学物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中暑等。

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硫化氢、溶剂汽油、液化石油气、氨、苯、甲苯、乙苯、苯乙烯、水泥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紫外线、噪声等。

3)该项目可研中包含“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篇章内容,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预防职业病危害、职业危害因素控制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作了简要描述,但未提到风向标设置警示标识设置,尚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要求的深度,在下阶段设计中应予以补充和完善,同时对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作出详细预算

综上所述,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可研报告提出来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我们的补充措施逐条落实的前提下,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本预评价工作只涉及到预测与评价建设项目按照业主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之构想竣工投产后可能遇到的职业病危害问题,而不包括今后建设方案作了较大调整后的职业病危害问题。在今后设计与施工中遇上述重大变动情况时,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应作相应的补充评价或重新评价。

建议:

1)将本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纳入原管理体系。

2)根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规定,本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该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

3)公司应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继续完善职业卫生培训,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将作业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劳动者。

5)应在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产生职业病种类、后果及其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牌。

6)本项目现场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和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探测器应靠近泄漏点,安装高度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建议公司设置专人看管,经常对检测报警装置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检测报警装置的有效性。

7热氧化炉和管道的材质应符合要求,并设置灵敏可靠的温度计、压力计、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定期校验。

8)设备检修时,应严格按章操作,并穿戴好防护服装进行检查与维修,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个体防护用品。

9)应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药品和设备,并针对易引起急性中毒的化学毒物(硫化氢、溶剂汽油、液化石油气、氨、苯、甲苯、乙苯、苯乙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对工人进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加强作业人员自救互救的医疗救护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

10)装置区设置喷淋洗眼器,洗眼器的服务半径应小于15米,建议公司经常对洗眼器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洗眼器的有效性。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预评价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评价目的明确,评价方法适当,项目工程分析较全面;

2)《预评价报告》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较全面的识别、风险预测与分析,在此基础上对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了较全面的预测分析与评价;

3)《预评价报告》的评价结论正确,建议基本可行。

4)建议:

(1)补充燃气、废气等原辅材料化学成分分许,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2)补充类比资料的分析与评价

(3)补充现有职业卫生管理内容的分析与评价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imgboxbg

NEWS

新闻中心

资讯分类

© 2016-2019 湖南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湘ICP备16013921号   电话:0731-85386135   传真:0731-85386138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长沙 本网站支持:IPV6、IPV4双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