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公示表
- 分类: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公示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9-30 12:00
- 访问量:11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地理位置】湖南长沙望城经济开发区唯罗克路18号【联系人】徐上柏【项目名称】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公示表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地理位置】湖南长沙望城经济开发区唯罗克路18号【联系人】徐上柏【项目名称】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分类: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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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9-3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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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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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湖南长沙望城经济开发区唯罗克路18号 |
【联系人】 |
徐上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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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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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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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汇制药是集新药研发、中药制剂、化学药制剂研制、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生物医药企业,是我国中南地区重要的中药生物医药制剂基地。2002年起,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投资1亿余元在望城县高科技食品工业园实施GMP改造工程,建成国内先进的片剂、针剂、胶囊剂、颗粒剂、煎膏剂、口服液和糖浆剂等七种剂型六条生产线,且先后于2003年及2008年顺利通过GMP整厂认证,2013年前处理车间及制剂车间通过了新版GMP认证。截止到2014年底,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已拥有60多个国药准字号药品,其中3个中药保护品种、4个国家医保目录品种、11个国家基本药物,主要生产的药品有:猴头健胃灵胶囊、猴头健胃灵片、蛇胆川贝液、九味肝泰胶囊、滋肾健脑液、蛇胆川贝枇杷膏、阿司匹林肠溶片、板蓝根颗粒、小儿氨氛黄那敏颗粒等品种。 该公司现有职工405人,其中生产工人,200人,职业卫生管理管人员2名,其余为后勤及管理人员等。公司全体人员实行常白班制。目前,该公司形成了年产70万盒九味肝泰胶囊(12s*4)、120万瓶345g蛇胆川贝枇杷膏、25万盒滋肾健脑液(14支)、60万盒蛇胆川贝液(6支)、120万盒猴头健胃灵胶囊(12s*3)等产品的生产能力(公司生产药品品种和数量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该公司自于望城建成投产以来,公司领导和员工较重视安全工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无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无中毒事故发生,无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该公司实行董事长负责制,下设安环部负责全厂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各装置区主要负责人承担各自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日常管理。本次评价是该公司第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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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马姝、黄丽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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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17.6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徐上柏、易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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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谢能超、李凯、刘登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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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17.7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徐上柏、易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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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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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对该公司作业场所的检测设有物理因素检测点77个,粉尘检测点7个,化学物质检测点7个。检测点的工频电场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标准规定要求;本次噪声检测点65个,共检测工种(或岗位)36个,8小时等效声级超过国家职业卫生限值4个,合格率为88.9%,超标工种主要为粉碎工、喷雾干燥工、填充工和器具清洗工,超标原因为粉碎机、喷雾干燥设备、填充机、器具清洗机等设备工作时噪声在现有工艺条件下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同时相关工种作业人员接触时间长,导致其8h等效声级超过国家标准,噪声的关键控制点为粉碎机、喷雾干燥设备、填充机、器具清洗机等设备,公司为噪声作业人员配备了防噪耳塞;本次高温检测点10个,合格点数7个,合格率为70%,超标工种主要为浓缩工、提取工和锅炉工,超标原因为锅炉运行时温度高,浓缩间、提取间设备运行时温度较高,车间通风不善,工人接触时间较长等,高温的关键控制点锅炉、浓缩釜、提取装置等,公司对高温设备采取了一定保温措施;检测点的化学物质主要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氢氧化钠、盐酸、乙醚、丙酮、甲醇,粉尘及化学物质检测点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标准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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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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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第51号令)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该公司属于“中成药生产”。结合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作业方式等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的风险程度以及生产规模等情况综合考虑,本项目职业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类。 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进行逐项评价,评价结果见下表。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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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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