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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硕化工有限公司三氮唑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公示表

湖南湘硕化工有限公司三氮唑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公示表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湖南湘硕化工有限公司【地理位置】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厂区地块南面为园区预留发展用地,北临聚元路(路对面为规划的仁发公司),西临埝塘路(路对面为规划的铖昱公司),东面为规划的衡阳金新莱孚新材料限公司,东南面为湖南开磷雁峰塔涂料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少华【项目名称】湖南湘硕化工有限公司三氮唑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

湖南湘硕化工有限公司三氮唑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公示表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湖南湘硕化工有限公司【地理位置】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厂区地块南面为园区预留发展用地,北临聚元路(路对面为规划的仁发公司),西临埝塘路(路对面为规划的铖昱公司),东面为规划的衡阳金新莱孚新材料限公司,东南面为湖南开磷雁峰塔涂料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少华【项目名称】湖南湘硕化工有限公司三氮唑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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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湖南湘硕化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厂区地块南面为园区预留发展用地,北临聚元路(路对面为规划的仁发公司),西临埝塘路(路对面为规划的铖昱公司),东面为规划的衡阳金新莱孚新材料限公司,东南面为湖南开磷雁峰塔涂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少华

【项目名称】

湖南湘硕化工有限公司三氮唑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

【项目简介】

湖南湘硕化工有限公司前身为衡阳市华硕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后分别2004年在邵阳市绥宁县设立了绥宁华硕化工有限公司,2005年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敬仲工业园设立了山东湘硕化工有限公司,2007年在湖南省祁东归阳镇设立了湖南太阳植物资源有限公司。考虑到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是化工园区,有配套原材料(恒光的硫酸、建滔化工的烧碱、衡阳市屹顺化工的甲酸)的优势,还有该公司的产品给园区厂家金山水泥用氨水4000/年配套,湖南湘硕化工有限公司将湖南太阳植物资源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到园区,拟在园区新建三氮唑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

本项目由10000/年三氮唑装置、3000/年硫代卡巴肼装置、1500/年三氮唑钠盐装置、500/年三氮唑钾盐装置、150/年吩噻嗪装置、500/年硫酸肼装置、100/N-亚硝基二苯胺装置、5000/年甲酸装置、50000/年甲醛装置及其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如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自控系统、贮运系统等组成。

【现场调查人员】

沈湘陵、刘飞燕

【现场调查时间】

2016.01.14

【建设单位陪同人】

张少华

【采样、检测人员】

【采样、检测时间】

【建设单位陪同人】

张少华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类(三氮唑、吩噻嗪、硫化钠、三氮唑钠盐、三氮唑钾盐、硫酸肼、N-亚硝基二苯胺等)、化学毒物类(甲酸、氨、二硫化碳、硫化氢、32%液碱、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二苯胺、碘、硫酸、甲醇、甲醛、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柴油等)、噪声、高温和热辐射、工频电场等。经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后,认为其中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其他粉尘、甲酸、氨、二硫化碳、硫化氢、32%液碱、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二苯胺、碘、硫酸、甲醇、甲醛、一氧化碳、噪声、高温等。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7]90号令)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家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拟建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中“农药制造”,此类别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同时,在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指出:在实际运用中,如果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作出综合判断,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

本项目为三氮唑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生产车间主要包括三氮唑车间、硫叉硫卡车间、综合车间、甲酸车间、甲醛车间等,各车间工序主要有成盐、环化、结晶、离心、干燥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包含《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中高毒化学物质氨、二硫化碳、二苯胺、甲醛、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且涉及的工作场所和职业接触人员较多,职业接触风险较大。因此,确定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预评价报告所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的前提下,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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