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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轻质油铁路装车系统隐患治理项目公示表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轻质油铁路装车系统隐患治理项目公示表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地理位置】岳阳市云溪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厂区内【联系人】周军【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轻质油铁路装车系统隐患治理项目【项目简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油品管理处铁路栈台建于20世纪70年代,一直沿用至今。栈台担负公司铁路出厂全部任务,从投产时的9个品种到目前的20余个品种,以及4个品种进厂任务。原油加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轻质油铁路装车系统隐患治理项目公示表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地理位置】岳阳市云溪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厂区内【联系人】周军【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轻质油铁路装车系统隐患治理项目【项目简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油品管理处铁路栈台建于20世纪70年代,一直沿用至今。栈台担负公司铁路出厂全部任务,从投产时的9个品种到目前的20余个品种,以及4个品种进厂任务。原油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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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地理位置】

岳阳市云溪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

周军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轻质油铁路装车系统隐患治理项目

【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油品管理处铁路栈台建于20世纪70年代,一直沿用至今。栈台担负公司铁路出厂全部任务,从投产时的9个品种到目前的20余个品种,以及4个品种进厂任务。原油加工量能力从当初的250万吨增加到目前的1000万吨,铁路出厂量从当初的180万吨到目前的230万吨。但一直以来公司仅在栈台有限的资源下进行小的改造、调整,形成目前栈台鹤位的乱、杂,产品出厂瓶颈凸现,安全隐患突出的局面。

为利用好铁路栈台有限资源,实现计量升级、减少计量损耗,以提高铁路油品出厂能力,缓解出厂压力,长岭分公司对轻质油铁路装车系统安全防护设施及计量系统完善改造。

该项目在生产和劳动过程中及生产环境中存在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健康构成一定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于2016年7月委托湖南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轻质油铁路装车系统隐患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现场调查人员】

沈芳、谢能超

【现场调查时间】

2016.7.5

【建设单位陪同人】

周军

【采样、检测人员】

【采样、检测时间】

【建设单位陪同人】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轻质油铁路装车系统隐患治理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因素有: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非甲烷总烃、汽油、噪声等。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油品铁路装卸,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项目可分类为铁路运输业。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规定,该项目可以比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中交通运输、仓储业之(一)、铁路、水上、航空运输业中货运火车站,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应归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建议在本项目附近设置公告栏,张贴本项目相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建议补充甲苯、二甲苯、硫化氢、汽油等的职业病危害告知牌;将其列入公司整改计划当中;并对可能接触的相关人员进行预防措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建议在以后的职业健康体检中,应将接触硫化氢的作业人员列为必检范围,并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结果,对有职业禁忌的作业人员,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需要复查的人员,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该项目作业人员接触的苯、甲苯、二甲苯、汽油、硫化氢职业病危害因素均为强制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建议公司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的种类,将所有接触有毒有害的作业人员纳入职业健康监护范围。

另外建议补充接触噪声作业健康体检。

5)建议在渣油台增设固定式硫化氢有毒气体浓度报警器。

6)加强生产工艺设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逃生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以保证长期正常运转。

7)应加强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并完善职业卫生培训记录,告知劳动者上岗操作时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掌握正确使用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中毒现场自救互救的抢救方法,增加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8)按照规定,公司应当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9)本次评价是以目前的生产工艺为准,若该项目的产品种类、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特别是工艺发生改变,直接会导致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发生改变,故应当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中石化长岭分公司于2016830日组织专家(专家名单附后)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轻质油铁路装车系统隐患治理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与会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试运行情况的介绍,对现场进行了认真查看,经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1.该项目主要生产工艺、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

2.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较齐全,基本符合职业卫生相关要求;

3.该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较完善。

中石化长岭分公司于2016830日组织专家(专家名单附后)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轻质油铁路装车系统隐患治理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与会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试运行情况的介绍,对现场进行了认真查看,经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1.该项目主要生产工艺、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

2.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较齐全,基本符合职业卫生相关要求;

3.该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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