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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TBC阻燃剂工程及BIPB交联剂工程搬迁改扩建项目

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TBC阻燃剂工程及BIPB交联剂工程搬迁改扩建项目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地理位置】长沙生物产业基地浏阳医药工业园【联系人】钟厚良【项目名称】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TBC阻燃剂工程及BIPB交联剂工程搬迁改扩建项目【项目简介】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由湖南以翔科技有限公司更名而来,湖南以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2006万元,位于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175号。公司主要经营阻燃剂、交联剂、抗氧剂等橡胶助剂、塑料助剂

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TBC阻燃剂工程及BIPB交联剂工程搬迁改扩建项目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地理位置】长沙生物产业基地浏阳医药工业园【联系人】钟厚良【项目名称】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TBC阻燃剂工程及BIPB交联剂工程搬迁改扩建项目【项目简介】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由湖南以翔科技有限公司更名而来,湖南以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2006万元,位于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175号。公司主要经营阻燃剂、交联剂、抗氧剂等橡胶助剂、塑料助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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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长沙生物产业基地浏阳医药工业园

【联系人】

钟厚良

【项目名称】

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TBC阻燃剂工程及BIPB交联剂工程搬迁改扩建项目

【项目简介】

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由湖南以翔科技有限公司更名而来,湖南以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2006万元,位于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175号。公司主要经营阻燃剂、交联剂、抗氧剂等橡胶助剂、塑料助剂、发泡剂的生产销售。现有员工中60%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人员。公司集生产经营和科研开发于一体,主要产品为BIPB和TAIC。公司于2012年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证书,公司于2013年进行改扩建建设,并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于2015年建成投产一套1200t/aBIPB生产装置及2000t/aTAIC生产装置。

【现场调查人员】

马姝、甘杰

【现场调查时间】

2015.7.10

钟厚良

钟厚良

【采样、检测人员】

谢能超、李凯、刘登峰

【采样、检测时间】

2015.8.10-2015.8.12

【建设单位陪同人】

钟厚良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高温、工频电场、正己烷、环己烷、3-氯丙烯、二甲基甲酰胺、氢氧化钠、硫化氢、硫酸、过氧化氢。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该项目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目前运行正常,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总体得到了有效控制,物理因素强度及化学物质浓度符合卫生学要求。该项目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以及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落到实处的情况下,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
1)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为:1)BIPB生产装置(包括氧化塔、各类塔设备及其回收罐等设备区域,烘干、破碎、包装等岗位),主要的有害因素为正己烷、环己烷、粉尘和高温;2)TAIC生产装置(包括原料中间罐、反应釜、各类塔设备及其回收罐、泵等设备区域),主要的有害因素为二甲基甲酰胺、3-氯丙烯、噪声、高温;3)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包括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循环水站、变配电间、空压站和控制室等),主要的有害因素为正己烷、环己烷、硫酸、氢氧化钠、硫化氢、二甲基甲酰胺、3-氯丙烯、过氧化氢、噪声。职业病危害重点防护人群是进入上述场所工作的巡检外操工、装卸工、维修和化验取样人员等。应重点加强对上述工作地点、工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和本评价报告书相关章节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牌,以及警示标识的设置。
3)该公司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基本符合要求。但生产装置现场个别应急通道有拥堵现象,需整改,保持应急通道通畅。
4)加强生产工艺设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逃生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特别是针对各种高毒物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建立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以保证长期正常运转。
5)按照规定,公司应当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6)加强进入密闭(受限)空间、设备检维修等人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与管理。进入受限空间及设备检维修人员在设备的检、维修过程中凡需进入有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作业,必须事先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职业中毒危害等防护措施,严格执行相关注意事项与操作规程,要在空气充分置换、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合格、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在有现场监护的前提下进行作业,并在现场设置警示标识。
7)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9号)的要求,公司要对所有接触有毒有害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体检项目具体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14)。本次职业健康体检的主要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高温、正己烷等,未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其他毒物如氯丙烯、二甲基甲酰胺等进行检测,建议在以后的体检中补充完善。
8)评价是在生产设备和卫生防护设施运转正常情况下进行的,职业病危害的控制效果取决于职业卫生防护装置,因此建议公司严格设备管理,对卫生防护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9)确保职业卫生专项经费的落实与使用,切实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保持并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护水平防患于未然。
10)本次评价是以目前的生产工艺为准,若该项目的原辅材料成分、产品种类、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特别是工艺发生改变,直接会导致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发生改变,故应当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本次评价是以目前的生产工艺为准,若该项目的原辅材料成分、产品种类、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特别是工艺发生改变,直接会导致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发生改变,故应当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报告》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基本要求进行编制,评价目的明确、评价依据确切、评价内容较全面,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和分析,评价结论客观,建议可行。
二、主要修改意见:
1.完善应急救援措施的建议;
2.专家组提出的其他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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