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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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岳阳市云溪区 |
【联系人】 |
王忠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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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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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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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2月14日,原属于中石化长岭炼化管辖,二级单位建制,后由于企业改制,以股份制形式剥离出来,注册资金1.937亿元,法人代表王妙云。该公司主要生产装置布局于中石化长岭分公司生产区域内与长岭分公司炼油一部、炼油二部等生产装置毗邻,公用工程及原料、成品储存皆依托于长岭分公司相关单位。公司现拥有25万吨/年气体分离装置、6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MTBE)装置、7.5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MTBE)装置、1.5 万吨/年聚丙烯装置、2万吨/年异丁烯装置等五套小型炼油化工生产装置及6座加油站,主要生产经营液化气、丙烯、聚丙烯、异丁烯、甲醇、MTBE等危险化学产品。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月对其存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评估与分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于2019年3月1日实施,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令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十一条(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湖南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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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苏卓 |
技术负责人 |
沈湘陵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苏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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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员 |
刘小汇、黄丽姣、张士超、王斌、余进 |
报告审查人员 |
黄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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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黄怡、刘小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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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19.7.12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王忠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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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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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和化学性爆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或腐蚀危害、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物体打击、噪声与振动、高温及热辐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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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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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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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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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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