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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市洪江区工业集中区风险评价报告

湖南怀化市洪江区工业集中区风险评价报告

【概要描述】

湖南怀化市洪江区工业集中区风险评价报告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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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洪江区工业集中区

【地理位置】

湖南怀化市洪江区

【联系人】

梁思林

【项目名称】

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洪江区工业集中区成立于20053月,园区规划占地面积7.69平方公里。2012年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安仁工业集中区等29家省级工业集中区的通知》(湘政办函[2012]187号),洪江区工业集中区批准成为省级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方向:基础化工、精细化工、新材料、旅游产品制造等。

项目组长

黄怡

技术负责人

沈湘陵

过程控制负责人

苏卓

报告编制人员

苏卓、刘飞燕、杨珉、刘小汇、余晖

报告审查人员

沈湘陵

【现场调查人员】

余晖、黄怡

【现场调查时间】

2017.11.27

【建设单位陪同人】

梁思林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化学性爆炸、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机械伤害、淹溺、噪声和振动、粉尘、高温、低温等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8629

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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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本报告认为岩门村七组的居民全部拆迁后,洪江区工业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处于可接受风险区域。

建议:

1)新入园企业布局应与园区产业空间布局规划相协调,且高风险与低风险企业分区布局。园区分区规划现有综合管理、配套服务区域进一步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如确保园区公用的消防与医疗救援力量满足园区的需求,并能在半小时内到达园区的任一企业。

2)建议园区设定高危生产企业的安全准入条件,对拟入园的企业进行严格把关,对于符合条件的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新入企业,应保证其与居民区、社会公共设施等敏感目标的安全防护距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存在液氯及其他剧毒性气体储存的高危项目不得入园,若必须入园则应重新计算园区安全风险,确保园区整体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

3)园区在建设开发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征地拆迁规划落实园区内的拆迁任务,避免违章设施与园区装置之间造成不良影响。

4)园区应按工作方案进度及时落实拆迁工作。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完善应急救援设置及消防站的规划和建设要求;

2)补充完善相关图纸文字,以及环评批复和要求;

3)补充恒光、双阳、久日企业多米诺效应评估;

4)按专家个人意见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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