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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昊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8万吨/年合成氨生产装置改造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华容县昊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8万吨/年合成氨生产装置改造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概要描述】

华容县昊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8万吨/年合成氨生产装置改造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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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华容县昊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石伏工业园

【联系人】

许定红

【项目名称】

8万吨/年合成氨生产装置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简介】

华容县昊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华容昊天化工)前身为华容县氮肥厂,始建于1970年,于2002年企业改制更名为华容县昊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3500万元,拥有员工450人,其中各类职称的技术人员45人。公司位于湖南省华容县章华镇石伏山(华容县石伏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1.8亿元。公司合成氨的生产能力为8万吨/年,可年产碳酸氢铵25万吨、商品液氨2万吨,工业产值过2亿元,年纳税过百万元,为华容工业的重要支柱。

项目组长

苏卓

技术负责人

沈湘陵

过程控制负责人

苏卓

报告编制人员

马姝 黄怡 刘小汇  黄丽姣

报告审查人员

李再贵

【现场调查人员】

沈湘陵、苏卓

【现场调查时间】

2018.12.14

【建设单位陪同人】

许定红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噪声振动、冻伤、淹溺等。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并已有成功的生产运行经验和管理经验。安全措施可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

2)本项目只要遵循国家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在下一阶段设计、施工和验收中,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把可研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并认真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同时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防范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各项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可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华容县昊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8万吨/年合成氨生产装置改造工程在相关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后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在下一步的安全隐患整治改建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方案对总平面布置、建筑构造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保证厂区内总平面布置、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抗震等级、防火分区、泄压面积、安全出口与厂内生产装置与设施相适宜,消除在总平面布置上存在的安全隐患。

2)本报告通过采用挪威船级社的safety软件对液氨罐区、煤气柜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影响范围和风险范围进行了定量计算,计算结果表明:液氨储罐区北面的职工宿舍(50人,距离50~300m)个人风险大于1×10-5/年,不符合《风险基准》中相应的要求。因此,建议该公司停用液氨罐区北面的职工宿舍。

3)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应按照《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国家安监督管理总局[2009]116号文)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4)在生产、使用或储存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或储运设施内,对可能发生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泄漏进行监测时,应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检(探)测器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

5)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施工、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现行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的规定。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报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等要求进行编制,评价目的明确、评价依据确切、评价内容较全面,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和分析,评价结论准确,建议针对性较强。

二、主要修改意见:

1. 进一步完善拆除工程的风险分析,补充相应的对策措施。

2. 补充利旧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等相关的安全对策措施。

3. 补充完善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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