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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莲湖医用氧厂安全现状评价项目公示表

长沙市莲湖医用氧厂安全现状评价项目公示表

【概要描述】

长沙市莲湖医用氧厂安全现状评价项目公示表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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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长沙市莲湖医用氧厂

地理位置

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东路一段1号

联系人

周仁贵

项目名称

长沙市莲湖医用氧厂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长沙市莲湖医用氧厂位于长沙市洞井镇白田铺八达岭(环保科技产业园),现有长沙市地名委员会重新将地址命名为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东路一段1号,注册资本116万元,该厂经营范围为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氮、乙炔、氢气、丙烷。

项目组长

苏卓

技术负责人

沈湘陵

过程控制负责人

马姝

报告编制人员

张士超、黄丽娇

报告审查人员

苏卓、沈湘陵

现场调查人员

李再贵、张士超

现场调查时间

2020.10

建设单位陪同人

周仁贵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低温、触电、车辆伤害等

现场照片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11.03

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沈湘陵、李再贵

评价结论与建议

长沙市莲湖医用氧厂主要从事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氢气、丙烷、一氧化氮危险化学品经营。其经营场所位于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东路一段1号。我公司评价小组对该厂的经营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安全评价,评价结果认为:

1)通过对该厂经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该厂在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与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低温冻伤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

2)应用现场安全检查表,对该厂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共检查有效项26项,其中11个A类项、15个B类项。检查结果表明,A类项全部符合要求,B类项中13项合格、2项不合格。

3)该厂经营的证照文书较为齐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组织设置合理,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均取得安全资格上岗证,固定式压力容器特种作业人员有上岗资格证。

4)该厂总平面布置(包括储存场所选址、与外部的安全距离、库内安全距离、厂内道路),仓储场所及建筑、防火防爆设施(消防设施、电气设施、防雷防静电措施)等方面也能满足安全方面的要求。

5)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指出了该厂危险化学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事故隐患,制定了具体的整改建议。该厂针对事故隐患情况进行了整改。

综上所述,可得出下述评价结论:

长沙市莲湖医用氧厂的经营现状符合安全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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