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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HMBI生产技改项目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预评价

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HMBI生产技改项目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预评价

【概要描述】

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HMBI生产技改项目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预评价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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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湖南望城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

联系人

徐汉云

项目名称

HMBI生产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公司注册地点为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注册资金 3000万元,其为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

项目组长

杨珉

技术负责人

沈湘陵

过程控制负责人

马姝

报告编制人员

刘飞燕、刘小汇、姜灿、沈芳

报告审查人员

马姝

现场调查人员

文达

现场调查时间

2020.4.7

建设单位陪同人

徐汉云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灼烫、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容器爆炸、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和电气伤害、粉尘危害、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及噪声与振动、高温及热辐射等有害因素,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腐蚀灼烫、中毒和窒息。

现场照片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5.10

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蒋彪、叶雪良、徐志勇

评价结论与建议

1)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并已有成功的生产运行经验和管理经验。建设项目中的有关安全措施是可行的,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能够保证项目的安全运行。

2)本项目应遵循国家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充分考虑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续施工和验收,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真正实现安全设施与主体装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在后续的生产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防范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HMBI生产技改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0年5月31日,长沙市应急管理局、望城区应急局在长沙组织了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HMBI生产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会,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名单附后)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和《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HMBI生产技改项目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专家组成员认真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和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就有关情况向项目建设单位和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组有关人员进行了了解。经认真审查,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1、安全预评价报告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适用,报告格式和内容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要求,条理清楚,内容较全面;

2、安全预评价报告对该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和辨识,涉及的危险、有害程度判断准确,并运用安全检查表法等评价方法对本项目的选址和总平面布局等评价单元及总体状况进行了评价,并做出了合理的评价结果,评价单元划分合理,评价方法选择恰当,评价结论准确;

3、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针对性较强,相关单位应在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认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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