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新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000吨/年2,6-二甲酚、1800吨/年混合酚提质及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分类: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公示
- 作者:行政部
- 来源:评价部
- 发布时间:2020-06-30 14:37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湖南新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000吨/年2,6-二甲酚、1800吨/年混合酚提质及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概要描述】
- 分类: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公示
- 作者:行政部
- 来源:评价部
- 发布时间:2020-06-30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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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新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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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长岭分园湖南新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厂区 |
【联系人】 |
陈仁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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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新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000吨/年2,6-二甲酚、1800吨/年混合酚提质及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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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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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湖南新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4000吨/年 2,6-二甲酚和1800吨/年混合酚装置及其配套的公用工程与辅助设施,涉及厂址、总平面布置、工艺、设备、建筑、给排水、消防、电气、自控、劳动卫生等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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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姜科军、苏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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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19.9.20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仁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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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谢能超、李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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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19.10.10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仁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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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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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类(邻甲酚、2,6-二甲酚、混合酚)、高温、噪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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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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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通过对本项目职业卫生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目前运行正常,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总体得到了有效控制,其强度符合卫生学要求。本项目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落到实处的情况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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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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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价报告》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评价目的明确,评价方法适当,评价内容较全面。 2.《评价报告》对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较全面的识别,在此基础上对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控制效果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与评价。 3.《评价报告》的评价结论正确,建议基本可行。 4.建议 1)细化工艺流程和设备布局的调查分析。 2)完善应急救援的调查分析与评价。 3)完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调查分析。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评价报告》,评价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并参考专家个人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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