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焦化装置密闭除焦系统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分类: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公示
- 作者:行政部
- 来源:评价部
- 发布时间:2019-09-30 15:17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焦化装置密闭除焦系统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概要描述】
- 分类: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公示
- 作者:行政部
- 来源:评价部
- 发布时间:2019-09-30 15:17
- 访问量:0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
|||||||||||||||||||
【地理位置】 |
岳阳市云溪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20万吨/年焦化装置处 |
【联系人】 |
李仙松 13973067787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焦化装置密闭除焦系统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评价内容主要为:石油焦密闭除焦系统、石油焦密闭输送、远程智能水力除焦系统。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
||||||||||||||||||||
【现场调查人员】 |
黄怡、周磊 |
|||||||||||||||||||
【现场调查时间】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李仙松 |
|||||||||||||||||
【采样、检测人员】 |
无 |
|||||||||||||||||||
【采样、检测时间】 |
无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无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通过工程分析和资料调查,根据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第92号)、《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第142号)、《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因素》(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对该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溶剂汽油、硫化氢、液化石油气、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系物、氢氧化钠、其他粉尘(石油焦粉尘)、噪声、高温等。经工程分析和资料调查后,本项目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溶剂汽油、硫化氢、液化石油气、甲烷、氢氧化钠、其他粉尘(石油焦粉尘)、噪声、高温等。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1)该项目建拟在岳阳市长岭分公司120万吨焦化装置内,在不影响总体布局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公司已有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节约用地,减少基建投资,并有利于生产管理。与厂区规划、周围环境、建筑规划协调。总体布局考虑了与周边其它生产装置协调一致,保持了必要的防护距离。生产自动化程度较高,减少了作业人员正常生产过程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机会,有利于职业病危害的预防与控制。该项目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有关规定。 2)该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溶剂汽油、硫化氢、液化石油气、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系物、石油焦粉尘、噪声、高温等。经工程分析和资料调查后,本项目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溶剂汽油、硫化氢、液化石油气、甲烷、石油焦粉尘、噪声、高温等。其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主要为各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泄漏的各个设备及管道接口等。重点预防的职业病有:职业性慢性溶剂汽油中毒、职业性硫化氢中毒、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及职业性噪声聋等。 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水泥粉尘、电焊烟尘、苯及苯系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紫外线、噪声、振动等。 3)该项目方案设计中有提到职业卫生专项经费预算、但未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拟采取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施进行阐述,尚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要求的深度,在下阶段设计中应予以补充和完善。 综上所述,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可研报告提出来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我们的补充措施逐条落实的前提下,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1、出具《预评价报告》的评价机构具有相应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预评价报告》的编制总体符合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评价内容较全面,评价方法适当; 3、《预评价报告》对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较全面的识别、分析评价。 4、专家组建议: 1)核实你见项目接害工种的变化情况; 2)完善噪声及高温职业病防护措施的评价; 3)完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利旧情况; 4)按照专家个人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预评价报告》,评价机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并参考专家个人意见对其进行修改,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存档备查。 |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NEWS
新闻中心
© 2016-2019 湖南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湘ICP备16013921号 电话:0731-85386135 传真:0731-8538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