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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长炼乙苯装置尾气提氢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长炼乙苯装置尾气提氢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概要描述】

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长炼乙苯装置尾气提氢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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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湖南省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长岭分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

 胡长新

【项目名称】

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长炼乙苯装置尾气提氢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为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简称湖南凯美特),湖南凯美特是目前国内第一家以气体生产的上市企业,公司成立于1991年,注册资本6.237亿元,总资产11亿元,是主要从事石油化工工业尾气回收与利用的环保企业,主要产品有高纯液体二氧化碳、干冰、高纯度氢气、高纯一氧化碳、高纯甲烷、C2~C5多烃类分离提纯气及高热值可燃气。湖南凯美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气体回收、分离、提纯工艺技术,且已成功用于实际生产,并在中石化燕山分公司、中石化巴陵分公司、中石化长岭分公司、中石化安庆分公司、中海油壳牌惠州分公司以及海南炼化等建有尾气回收工厂。

【现场调查人员】

 苏卓、张士超

【现场调查时间】

 2019.4

【建设单位陪同人】

 胡长新

【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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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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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戊烷、噪声、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紫外线、低温、高温、工频电场等。其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主要为机泵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乙苯装置尾气提氢装置原料中的各类有毒气体等。

【评价结论与建议】

(1)本项目属技改项目,选址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长岭分园区,总体布局考虑了城市交通、周围环境、建筑规划环境协调一致,保持了必要的防护距离,总体布局合理。生产自动化程度较高,减少了作业人员正常生产过程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机会,有利于职业病危害的预防与控制。其项目选址、总体布局和工艺技术方面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有关规定。

(2)该项目经工程分析和类别调查后,认为该项目正常运行状况下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烷、戊烷、低温、噪声、工频电场等。其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主要为尾气提氢装置设备、管道及压缩机房等存在职业危害的场所。本项目的重点预防的可能产生的职业病为硫化氢中毒、一氧化碳中毒、职业性噪声聋等。

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水泥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紫外线、噪声等。

(3)该项目可研中包含“劳动安全与卫生”、“环境保护”篇章内容,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预防职业病危害、职业危害因素控制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作了简要描述,但未提到职业卫生专项经费预算、风向标设置、警示标识设置,尚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要求的深度,在下阶段设计中应予以补充和完善,同时对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作出详细预算。

综上所述,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可研报告提出来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我们的补充措施逐条落实的前提下,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本预评价工作只涉及到预测与评价建设项目按照业主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之构想竣工投产后可能遇到的职业病危害问题,而不包括今后建设方案作了较大调整后的职业病危害问题。在今后设计与施工中遇上述重大变动情况时,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应作相应的补充评价或重新评价。

建议后期该公司对作业人员上岗前、岗中、岗后体检时,结合本项目操作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完善噪声危害强度预测与分析,说明改造项目新增、利旧高噪声设备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噪声危害防护设施进行分析与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根据尾气实际含硫化氢的浓度(13.6mg/m³),确认硫化氢是否为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对改造项目现有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探测仪情况进行说明与评价,核实是否符合项目改造后的要求。

P38页一氧化碳的接害工种增加化工岗位。

核实建设项目性质。

完善防毒、防噪、个体防护措施等工程技术措施及建议措施。

完善受限空间的建议措施。

核实极高气温和完善四季风向玫瑰图。

对表2-1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体工程加以细分。

进一步核实建设项目性质

P26,综合分析评价3-1,删除本项目。

P28、p31补充措施建议章节完善应急救援器材设施的分析评价,补充报警评价分析。

P46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主管部门应该为卫健委。

结论应结合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情况进行定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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