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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港口部新增污水管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港口部新增污水管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概要描述】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港口部新增污水管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概要描述】

详情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地理位置】

岳阳市云溪区长岭分公司港口部

【联系人】

陈素玲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港口部新增污水管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项目地点:岳阳市云溪区长岭分公司港口部。

项目性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投资规模:500万元

项目规模:现长岭分公司港口部污水处理站主要担负港口部含油污水处理任务,含油污水经调节、隔油池(二级)、除油、气浮、RBF生化、沉淀处理后,由污水泵外排长江。污水处理设计能力60m3/h,实际处理量30m3/h。本项目将港口部污水处理站外排污水输送至长岭分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场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再排放的方式,以解决港口部污水处理站外排水质达不到新标准要求的问题;采取完善雨水系统排放系统,增加水质在线监测仪,增加夏季喷淋冷却水回用设施的方式,以节约用水,消除环境污染风险。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在港口部污水处理站雨水池附近新增1个分析小屋,其余新增污水输送管线在库区依托现有管廊管架敷设,新增机泵就近布置在相应泵房内,新增流量计、液位计等布置在相应管线、水池上,不改变所在厂区原有设备设施布局,不需新征土地。场址周边200m范围内均无居民点、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选址于长岭分公司内,靠近湖南省岳阳市长炼医院。长岭分公司位于坐落在洞庭湖畔、长江之滨的湖南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北临黄金航道长江、南靠京广铁路,与107国道和京珠高速公路相邻,水陆交通便利,地理坐标为北纬29°31´40˝29°32´52˝,东经113°20´40˝113°23´8˝

【现场调查人员】

苏卓、黄丽姣

【现场调查时间】

2019.12.20

【建设单位陪同人】

陈素玲

【采样、检测人员】

谢能超、李凯、刘登峰

【采样、检测时间】

20191220日至22

【建设单位陪同人】

陈素玲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汽油、柴油、二甲苯、乙酸、乙酸甲酯、乙酸丁酯、硫化氢、氨、甲烷、噪声、工频电场、视屏作业引起的强制体位、视觉疲劳等。经工程分析和资料调查后,本项目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汽油、柴油、二甲苯、乙酸、乙酸甲酯、乙酸丁酯、硫化氢、噪声等。

1)化学有害因素测定结果

通过对该项目存在的、有职业卫生标准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检测点的化学有害因素主要为溶剂汽油、二甲苯、乙酸丁酯、乙酸、乙酸甲酯、硫化氢,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点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标准规定要求。

2)物理有害因素测定结果

通过对该公司存在的、有职业卫生标准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检测点的噪声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标准规定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因素有:汽油、柴油、二甲苯、乙酸、乙酸甲酯、乙酸丁酯、硫化氢、噪声等。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结合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作业方式等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的风险程度以及生产规模等情况综合考虑,本项目职业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本项目综合考虑了生产区总体规划、环保、绿化的要求,其建设地址与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3)本项目生产工艺成熟,采用DCS控制系统,自动化程度高,劳动组织和制度合理;公司对劳动过程及生产环境中有害因素所采取的控制措施有效。

4)长岭分公司制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制度,并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建立监测档案。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表明:被检测化学有害因素、物理有害因素的各检测点和被检测岗位浓度(强度),均符合国家相应职业卫生标准。

5)长岭分公司成立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了《油泵房至二污污水线泄漏事故应急处理方案》,配备了空气呼吸器、防毒面罩、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等应急救援器材,其应急救援体系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6)该项目建筑结构、采暖、通风、采光照明等符合建筑卫生学要求,卫生设施和生活辅助设施能满足作业人员生活和保健的需求。

7)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长岭分公司每年组织公司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本项目未检出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对需复查人员已经组织了复查,复查结果正常。

8)长岭分公司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职业健康教育、职业卫生相关资料及归档等项工作已基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运行。

9)公司设有《劳保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其配备的防护用品种类与各生产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种类相适应,发放能落实到位。

综上所述,通过对该项目职业卫生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目前运行正常,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总体得到了有效控制,其强度符合卫生学要求。该项目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落到实处的情况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

1)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为污水泵、污水管线(存在汽油、柴油、二甲苯、乙酸、乙酸甲酯、乙酸丁酯、硫化氢、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重点健康监护人群为现场的外操工,公司应重点加强对上述工作地点、工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应特别加强检维修、设备故障时人员的应急救援和职业中毒现场自救互救的抢救。

3)加强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对洗眼器、气体浓度报警仪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长期处于正常状态,以达到减少、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目的。

4)应加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并完善职业卫生培训记录,告知劳动者上岗操作时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中毒现场自救互救的抢救方法,掌握正确使用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增加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评价报告》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评价目的明确,评价方法适当,评价内容较全面。

2.《评价报告》对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较全面的识别,在此基础上对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控制效果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与评价。

3.《评价报告》的评价结论正确,建议基本可行。

4.建议

1)细化现有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和应急救援的调查分析。

2)细化化学品泄漏、高温中暑、有限空间作业等应急救援的调查分析。

3)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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