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湖南松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湖南省长沙市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 |
【联系人】 |
申泽文 |
||||||||||||||||||||||||||||||||||||||||||
【项目名称】 |
湖南松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成香料及其中间体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
项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 项目性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投资规模:13180万元 生产规模:
地理位置:湖南松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望城县东南部铜官镇--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铜官镇位于望城县东南端的湘江东岸,距长沙市26公里,北与东城镇接壤,东与茶亭镇毗连,南接丁字镇,西与靖港镇隔江相望。该基地交通便利,基地与湘江相连,东与长湘公路、电厂大道相接,中有铁路专运线(接至京广线的华电长沙电厂铁路专用线,建设了园区仓储物流区铁路专用线,并延伸至园区深水码头)与外界相通,京港澳高速复线湖南段岳临高速S61从园区东面经过,基地内铜官大道、白杨路等主干道等道路交织成网(毗邻京珠西高速西线,依托京珠西线辅线、书堂大道、沿江路(长沙湘江大道北延线)、长湘公路构建与长沙市区及全国各省、市的外部综合公路交通网络,规划中的北横线傍园经过),紧临湘江深水航道区,园区正在建设2000吨级深水码头,为园区企业货物出入开辟良好的水上通道,并使之成为上游霞凝港货运码头的有效补充。 周边环境:湖南松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国家级望城经开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园内。铜官镇位于望城县东南端的湘江东岸,距长沙市26公里,北与东城镇接壤,东与茶亭镇毗连,南接丁字镇,西与靖港镇隔江相望。北面为长沙兴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南面隔华城路为长沙巨星轻质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西临滨河路,东南方向为长沙铭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容昌包装公司。;场址周边200m范围内均无居民点、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
|||||||||||||||||||||||||||||||||||||||||||||
【现场调查人员】 |
黄丽姣、李再贵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7.9.8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申泽文 |
||||||||||||||||||||||||||||||||||||||||||
【采样、检测人员】 |
|
||||||||||||||||||||||||||||||||||||||||||||
【采样、检测时间】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本项目在正常情况下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其他粉尘、镍及其无机化合物、甲烷、二氧化硫、柴油、电焊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紫外线、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硫酸、三氯甲烷、高温、噪声、工频电场、视屏作业引起的强制体位、视觉疲劳等。经工程分析和资料调查后,本项目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臭氧、硫酸、三氯甲烷、其他粉尘、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等。 检测结果:无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一、经认真讨论,对评价报告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预评价报告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评价目的明确,评价方法适当,项目工程分析全面; 2.《预评价报告书》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全面的识别与分析,在此基础上对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了客观的分析与评价; 3.《预评价报告书》的评价结论正确,建议可行。 4.建议 1)细化工艺流程分析,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2)补充和完善化学品泄漏、高温中暑、有限空间作业等应急救援的分析和评价; 3)完善预期接触水平的分析评价。 专家组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书》,《预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意见并参考专家个人意见修改,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备查。 |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NEWS
新闻中心
© 2016-2019 湖南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湘ICP备16013921号 电话:0731-85386135 传真:0731-8538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