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岳阳中展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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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湖南省岳阳市绿色化工产业园 |
【联系人】 |
余志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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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12.6kt/a特种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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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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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中展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29日,公司在原厂址有特种环氧树脂及助剂生产装置,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现为扩大其环氧树脂助剂生产和经营规模,拟在岳阳绿色化工园区新规划地块内新建一套12.6kt/a特种胺装置(由4条生产线组成)及配套设施,使用有机胺(脂肪酸、芳香胺、聚醚胺)与酚、醛、环氧化合物、有机酸等反应生产特种胺(环氧树脂固化剂和促进剂):1#生产线生产DMP-30促进剂(规模5000t/a),2#生产线生产PPA固化剂(规模3000t/a,3#生产线生产改性胺固化剂(规模1600t/a),3#生产线生产改性胺固化剂(规模1600t/a),4#生产线生产聚酰胺固化剂(规模3000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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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黄怡 |
技术负责人 |
沈湘陵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苏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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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员 |
刘小汇、张士超、冒旭阳、黄文娟 |
报告审查人员 |
李再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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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沈湘陵、黄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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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19.6.19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余志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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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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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噪声振动、冻伤、淹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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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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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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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
庞巨生、孟勇、赵建航、崔燕、杨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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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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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并已有成功的生产运行经验和管理经验。安全措施可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 2)本项目只要遵循国家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在下一阶段设计、施工和验收中,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把可研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并认真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同时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防范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各项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可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岳阳中展科技有限公司12.6kt/a特种胺项目的设立从安全生产的角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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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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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1、安全预评价报告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适用,报告格式和内容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要求,条理清楚,内容较全面; 2、安全预评价报告对该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和辨识,涉及的危险、有害程度判断准确,并运用安全检查表法等评价方法对本项目的选址和总平面布局等评价单元及总体状况进行了评价,并做出了合理的评价结果,评价单元划分合理,评价方法选择恰当,评价结论准确; 3、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针对性较强,相关单位应在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认真实施。 专家组一致同意安全预评价报告。同时建议: ①补充描述公司已有装置技术管理情况; ②完善主要生产设备参数及特种设备; ③按专家个人意见修改完善。
安全预评价报告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作为该项目安全许可和安全设施设计的依据。 二、建设项目安全可靠性审查意见 1、建设项目选址于岳阳市云溪区绿色化工产业园内,周边安全距离和其他安全条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选址合理; 2、建设项目已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论证充分; 3、建设项目主要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已确定,具有一定的可靠性; 4、建设项目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合理、可行,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综上所述,该建设项目具备安全条件,可以给予安全条件审查通过。本意见在许可意见下达前对外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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