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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景嘉化工有限公司30000吨/年五氯丙烷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岳阳景嘉化工有限公司30000吨/年五氯丙烷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概要描述】

岳阳景嘉化工有限公司30000吨/年五氯丙烷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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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岳阳景嘉化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岳阳市云溪区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

【联系人】

徐晶

【项目名称】

30000/年五氯丙烷项目

【项目简介】

岳阳景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化工)于20173月由岳阳市磊鑫化工有限公司投资成立,经营范围为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工业盐的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景嘉化工在云溪区绿色化工产业园购买87.94亩地,投资4500万元建设了30000/年五氯丙烷项目,建设综合楼、联合装置A区、联合装置B区、罐区1、罐区2、罐区3、罐区4、液氯库棚及其他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项目组长

黄怡

技术负责人

沈湘陵

过程控制负责人

马姝

报告编制人员

苏卓、张士超、周磊、冒旭阳、黄文娟

报告审查人员

李再贵

【现场调查人员】

沈湘陵、黄怡、周磊

【现场调查时间】

2019.9.3

【建设单位陪同人】

徐晶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主要是火灾和化学性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机械伤害、电气伤害、物体打击、噪声与振动、车辆伤害、高处坠落、起重伤害、冻伤等。

【现场照片】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7.12

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贾召斌、蒋仲华、彭友德

【评价结论与建议】

岳阳景嘉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存在中毒窒息、火灾爆炸、中毒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控制,其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总体结论为:岳阳景嘉化工有限公司30000/年五氯丙烷项目试生产后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验收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施工情况报告、安全设施监理报告等申请资料审查意见

1、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适用,报告格式和内容基本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条理清楚,内容较全面;

2、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对岳阳景嘉化工有限公司30000/年五氯丙烷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和辨识,涉及的危险、有害程度判断准确,评价单元划分合理,评价方法选择恰当,评价结论准确;

3、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针对性较强,建设单位应在该项目的生产过程中认真实施。

专家组一致同意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同时建议:

1)修改完善评价依据;

2)补充完善特种设备的一览表;

3)其他专家个人意见。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作为该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

1、建设项目选择了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符合要求;2、建设项目已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施工并达到文件相关要求;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符合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标准;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已经法定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其结果符合要求;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6、试运行正常。同时建议:

1)装置地面积水,地沟引流整改;

2)设备基础影响疏散通道;

3)变更的罐区(盐酸罐)设置隔堤。

综上所述,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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