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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000 吨/年系列特种酯类生产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000 吨/年系列特种酯类生产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概要描述】

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000 吨/年系列特种酯类生产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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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长岭分园

联系人

王启龙

13907308390

项目名称

10000 /年系列特种酯类生产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

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座落在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长岭园区,园区道路与临鸭公路相连,区域公路有107国道、京珠高速、随岳高速、杭瑞高速、铁路有京广铁路、武广高速铁路、城陵矶码头,区域公路、铁路、水路交通便利。

本项目为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自主开发的工艺技术,为实现岳阳石化行业的市场拓展和跨业延伸一直在进行高中端精细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不断精进,针对市场随时调整产品方向与产量,经过两年多的研发,孵化出了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一系列产品。成功开发新型精细化工产品3-乙氧基丙酸乙酯(EEP 溶剂)、异丁酸异丁酯、丙酸正丙酯。

项目组长

周磊

技术负责人

沈湘陵

过程控制负责人

马姝

报告编制人员

黄怡、张士超、黄文娟、冒旭阳

报告审查人员

李再贵

 

现场调查人员

苏卓、余晖

现场调查时间

2020.8.15

建设单位陪同人

高峰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和化学性爆炸、压力管道爆炸、中毒窒息、灼烫、高温、粉尘、机械伤害、电气伤害、噪声与振动、车辆伤害、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物体打击等。

现场照片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10.30

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匡雄伟、周军、肖跃龙

评价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000 吨/年系列特种酯类生产项目的安全评价,认为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安全设施达到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目前装置安全设施运行正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安全管理活动规范、有效,安全生产条件能满足日常安全生产活动要求,具备了安全验收的条件。本评价认为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000 吨/年系列特种酯类生产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施工情况报告、安全设施监理报告等申请资料审查意见

1、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适用,报告格式和内容基本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条理清楚,内容较全面;

2、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对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000 吨/年系列特种酯类生产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和辨识,涉及的危险、有害程度判断准确,做出了合理的评价结果,评价单元划分合理,评价方法选择恰当,评价结论准确;

3、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针对性较强,相关单位应在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认真实施。

专家组一致同意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同时建议:

1 核实消防水和泡沫种类,来源,并明确为抗溶性泡沫;

2 核实设计专篇的相关内容;

3 对丙烯酸乙酯等易自聚的危险化学品提出相关建议措施。

二、建设项目现场的相关意见

1 乙醇钠存放堆场防雨问题,与其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不应混合贮存;

2 现场二楼消防栓设置位置不合理;

3 生产厂房甲类物质存放不能超过一昼夜用量。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建设单位和安全评价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并参考专家个人意见进行修改和整改后可作为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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