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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过氧化氢(浓度50%)项目安全预评价

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过氧化氢(浓度50%)项目安全预评价

【概要描述】

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过氧化氢(浓度50%)项目安全预评价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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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长岭片区振兴中顺化工厂区内

联系人

黄集森

项目名称

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过氧化氢(浓度50%)项目

项目简介

本项目建设在振兴中顺现有厂区内,在厂区南面建设本项目过氧化氢生产装置,其中天然气制氢工段氢气供应能力为4000Nm3/h,稀品浓品工段过氧化氢溶液产能为8万吨/年(按浓度50%计)。

项目组长

周磊

技术负责人

沈湘陵

过程控制负责人

马姝

报告编制人员

黄怡、张士超、王斌、冒旭阳

报告审查人员

苏卓

现场调查人员

周磊、苏卓

现场调查时间

2021.3.19

建设单位陪同人

黄集森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噪声与振动、淹溺、起重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现场照片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5.24

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许云峰、林海、聂长明、刘秀云、赵建航

评价结论与建议

1)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并已有成功的生产运行经验和管理经验。安全措施可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

2)本项目只要遵循国家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在下一阶段设计、施工和验收中,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把可研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并认真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同时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防范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各项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可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过氧化氢(浓度50%)项目的设立从安全生产的角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1、安全预评价报告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适用,报告格式和内容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要求,条理清楚,内容较全面;

2、安全预评价报告对该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和辨识,涉及的危险、有害程度判断准确,并运用安全检查表法等评价方法对本项目的选址和总平面布局等评价单元及总体状况进行了评价,并做出了合理的评价结果,评价单元划分合理,评价方法选择恰当,评价结论准确;

3、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针对性较强,相关单位应在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认真实施。

专家组一致同意安全预评价报告。同时建议:

① 完善老厂搬迁项目情况及优化升级内容说明;

② 完善对策措施建议;

③ 补充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④ 其他按专家个人意见修改。

安全预评价报告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作为该项目安全许可和安全设施设计的依据。

二、建设项目安全可靠性审查意见

1、建设项目选址于湖南省岳阳市绿色化工产业园长炼园区内,周边安全距离和其他安全条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选址合理;

2、建设项目已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论证充分;

3、建设项目主要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已确定,具有一定的可靠性;

4、建设项目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合理、可行,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综上所述,该建设项目具备安全条件,可以给予安全条件审查通过。本意见在许可意见下达前对外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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