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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重整装置增加脱庚烷塔项目安全预评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重整装置增加脱庚烷塔项目安全预评价

【概要描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重整装置增加脱庚烷塔项目安全预评价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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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地理位置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长岭分公司重整装置内

联系人

曹鹏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重整装置增加脱庚烷塔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长岭分公司现有70×104t/a重整装置配套有25×104t/a抽提精馏装置。受国VI汽油升级影响,重整装置必须炼完100万吨加氢转化轻石脑油,当重整原料中C6C7芳烃潜含量高时,抽提精馏装置负荷增加导致重整装置降量操作,无法为系统最大化提供廉价氢气。

本项目在重整装置脱重塔(T-1202)后增设脱庚烷塔(T-1503),将脱重底油中的C6C7    抽出一部分,整个加工流程得以优化,T-1202只需将部分甲苯及以下的轻组分拔出进抽提,因此抽提的负荷得以大大的降低,重整负荷也能保持满负荷运行。

项目组长

周磊

技术负责人

沈湘陵

过程控制负责人

马姝

报告编制人员

刘小汇、张士超、黄文娟、冒旭阳

 

报告审查人员

李再贵

 

现场调查人员

周磊、刘小汇

现场调查时间

2020.10.13

建设单位陪同人

曹鹏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噪声振动危险有害因素。

现场照片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2.27

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曾令平、周忠良、彭友德

评价结论与建议

1)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并已有成功的生产运行经验和管理经验。安全措施可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

2)本项目只要遵循国家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在下一阶段设计、施工和验收中,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认真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同时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防范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各项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可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重整装置增加脱庚烷塔项目从安全生产的角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安全预评价报告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适用,报告格式和内容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要求,条理清楚,内容较全面;

2、安全预评价报告对该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和辨识,涉及的危险、有害程度判断准确,并运用安全检查表法等评价方法对本项目的选址和总平面布局等评价单元及总体状况进行了评价,并做出了合理的评价结果,评价单元划分合理,评价方法选择恰当,评价结论准确;

3、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针对性较强,相关单位应在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认真实施。

专家组一致同意安全预评价报告。同时建议:

①  补充、完善总平面布置图等相关图纸;

②  完善“个人和社会可接受风险”分析相关内容;

③  补充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识别相关内容;

④  针对专家提出的其它评审意见,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修改完善。

安全预评价报告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作为该项目安全许可和安全设施设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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