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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焦化装置含硫污水除油措施完善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焦化装置含硫污水除油措施完善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概要描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焦化装置含硫污水除油措施完善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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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长岭分公司焦化装置区,不新增用地

联系人

李仙松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焦化装置含硫污水除油措施完善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焦化装置于2014年增加焦炭塔安全联锁系统后,增加了很多的特阀(气动阀门),特阀密封蒸汽的用量增加,因此,进入分馏塔顶的凝结水增多,而分馏塔顶回流罐的水包容积并未改变,油水分离及沉降时间并未增加。焦化汽油干点提高后,含硫污水乳化严重,污水含油率高达4600mg/l,对下游装置污水汽提影响较大。2019年焦化装置含硫污水含油量的工艺指标为≯350 mg/l。而实际值远远大于此工艺指标,这部分高含油的污水会影响酸性水汽提装置的正常生产,也不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为解决上述问题,公司拟新增含硫污水过滤器和新增含硫污水除油橇装设备,将V-102来的含硫污水通过过滤后进入含硫污水除油橇装设备,对其进行油水分离,含硫污水除油橇装设备油包上的污油经液位控制阀后,返回V-102,除油后的含硫污水经原有管线至酸性水汽提装置。

项目组长

苏卓

技术负责人

沈湘陵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文娟

报告编制人员

刘小汇、冒旭阳、张士超、黄斌

报告审查人员

黄怡

现场调查人员

沈湘陵、苏卓、宋进源

现场调查时间

2020.10

建设单位陪同人

李仙松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车辆伤害等

现场照片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2.27

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沈湘陵、苏卓

评价结论与建议

1)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该公司已有多年产品的生产运行经验和管理经验。建设项目中的有关安全措施是可行的,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能够保证工程的安全运行。

2)本项目只要遵循国家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在下一阶段设计、施工和验收中,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把方案设计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并认真考虑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防范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各项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即可控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3)设计时应编制安全设计专篇,并向安全审批单位申请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综上所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焦化装置含硫污水除油措施完善改造项目的设立从安全角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一致同意安全预评价报告。同时建议:

完善评价依据。

P3:评价重点内容宜补充利旧设备设施管道符合性。

安全对策措施:宜补充方案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区域可依托的安全设施。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补充高温灼烫危害分析。

附图:补充装置总平面图。

安全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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