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长沙长钢气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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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长沙县榔梨镇保家村 |
联系人 |
何小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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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沙长钢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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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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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长钢气体有限公司位于长沙县榔梨镇保家村内,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现有员工40人,其中主要负责人1人,技术管理人员2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注册安全工程师1人,特种作业人员1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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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苏卓 |
技术负责人 |
沈湘陵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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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员 |
张士超、黄丽姣、刘小汇 |
报告审查人员 |
苏卓、沈湘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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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李再贵、张士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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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1.3.30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何小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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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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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车辆伤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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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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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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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
沈湘陵、苏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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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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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长钢气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丙烷、氢气危险化学品经营。其经营场所位于长沙县榔梨镇保家村。我公司评价小组对该公司的经营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安全评价,评价结果认为: 1)通过对该公司经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与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低温冻伤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 2)应用现场安全检查表,对该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共检查有效项29项,其中10个A类项、19个B类项。检查结果表明,A类项全部符合要求,B类项全部符合要求。 3)该公司经营的证照文书齐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组织设置合理,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均取得安全资格上岗证,固定式压力容器特种作业人员有上岗资格证。 4)该公司总平面布置(包括储存场所选址、与外部的安全距离、库内安全距离、厂内道路),仓储场所及建筑、防火防爆设施(消防设施、电气设施、防雷防静电措施)等方面也能满足安全方面的要求。 综上所述,可得出下述评价结论: 长沙长钢气体有限公司的经营现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安全要求。 希望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做好安全防护,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确保经营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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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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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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