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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氯碱搬迁升级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氯碱搬迁升级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分类:新闻中心
  • 作者:评价部
  • 来源:评价部
  • 发布时间:2021-11-29 14:47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氯碱搬迁升级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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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怀化市洪江区工业园

【联系人】

王开云

【项目名称】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氯碱搬迁升级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基础化工为平台,精细化工新材料和环保服务为主导的化学材料制造和服务商。公司成立于2008年,法定代表人曹立祥,注册资本8000万元,占地面积300多亩,拥有各类员工300多人。公司下设全资子公司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恒荣高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衡阳丰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氯碱搬迁升级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

承办单位: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公司

法人代表:曹立祥

建设地址: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调扩区范围内

项目性质:搬迁新建项目

项目总投资:46000万元

周边环境:本项目位于洪江工业园,总用地面积约124339㎡,土地较平整。厂区四周基本为山林或农田,零散分布有少量民居。

项目组长

沈芳

技术负责人

沈湘陵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文娟

报告编制人员

冒旭阳、杨珉、张士超、王斌

报告

审查人员

余晖、马姝

【现场调查人员】

沈芳、马姝

【现场调查时间】

2021.3.21

【建设单位陪同人】

王开云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氢氧化钠、盐酸、氯、一氯甲烷、三氯化磷、三氯氧磷、五氯化磷、次氯酸钠、氢气、氯化氢、硫酸、氧[压缩的或液化的]、甲醇、邻苯二酚、二氯甲烷、三氯化铁、黄磷、二甲醚、氮气、二氧化碳等。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和化学性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起重伤害、触电和电气伤害、噪声、淹溺等危险因素,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和化学性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0

【现场照片】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9.8

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叶雪良、方忠、吴弘、王兵、徐栖桀

【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报告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氯碱搬迁升级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的物料、生产和储存过程中的危险性分析着手,对本项目中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系统分析和评价,得出了如下评价结论。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氢氧化钠、盐酸、氯、一氯甲烷、三氯化磷、三氯氧磷、五氯化磷、次氯酸钠、氢气、氯化氢、硫酸、氧[压缩的或液化的]、甲醇、邻苯二酚、二氯甲烷、三氯化铁、黄磷、氮气、二氧化碳等。

本项目可能涉及到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氯、氢气、甲醇、氯甲烷、二甲醚等;易制毒化学品有盐酸、硫酸;剧毒化学品有氯气;特别管控化学品有氯、甲醇;监控化学品有:三氯化磷、三氯氧磷和五氯化磷。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和化学性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起重伤害、触电和电气伤害、噪声、淹溺等危险因素,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和化学性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本项目涉及氯化工艺、电解工艺、氧化工艺等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生产单元氯气液化厂房、液氯包装厂房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三氯化磷/三氯氧磷装置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罐区一(球罐组、罐组一、罐组二、黄磷地槽罐)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综合仓库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应着重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主要危险部位:电解单元、氯化氢合成单元、氯气液化厂房、氯气处理、液氯包装厂房、三氯化磷/三氯氧磷装置、一氯甲烷装置、五氯化磷装置、罐区一、罐区二、综合仓库、危废库、综合仓库等。

2、从安全生产角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结论

1)通过对该拟建项目的建设方案安全性总体进行评价,该拟建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该项目工艺和主要设备选用先进、可靠,没有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设备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生产储存设施有良好的安全可靠性。

3)该建设项目公用、辅助设施与项目相配套,可以满足项目运行的需要。

4)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第8章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及严重程度。

3、综合评价结论

1)本项目工艺技术成熟、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项目中的有关安全措施是可行的,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能够保证项目的安全运行。

2)本项目应遵循国家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充分考虑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续施工和验收,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真正实现安全设施与主体装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在后续的生产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防范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氯碱搬迁升级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安全预评价报告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适用,报告格式和内容基本符合要求,条理清楚,内容较全面;

2、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针对性较强,相关单位应在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认真落实。

3、专家组一致同意安全预评价报告,同时建议:

1)补充升级改造的内容以及政策的符合性。

2)核实氯碱装置各单元按一套装置进行总平面布置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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