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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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岳阳市云溪工业园长岭分园 |
联系人 |
钱卫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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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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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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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31日,注册号430600000072438,注册资本人民币1.18亿元。该公司位于岳阳市云溪工业园长岭分园,现有一套年产50000 吨苯甲酸生产装置,该装置的主要原料为甲苯、空气,辅助原料催化剂,产品为苯甲酸,副产品为苯甲醛、苯甲酸苄酯,其产品主要用于食品防腐剂、合成医药、树脂等,原料主要来源于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原料采用管道输送,产品利用汽(火)车槽车或袋(桶)装,委托社会运输公司运输。该公司苯甲酸生产装置位于厂区中部,主要道路东侧,东面为控制室和配电室,南面为仓库,西面为储运装卸区,北面为制冷站和空压站;该公司储运装卸区位于西部,含两台3000m3甲苯罐、装车台和泵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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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苏卓 |
技术负责人 |
沈湘陵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苏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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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员 |
刘小汇、张士超、黄文娟、 冒旭阳 |
报告审查人员 |
沈湘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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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苏卓、沈湘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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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19.5.15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钱卫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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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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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苯甲酸、粗苯。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和化学性爆炸、压力容器爆炸、中毒与窒息、化学灼伤及腐蚀、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噪声与振动、高温及热辐射和意外自然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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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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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请单独发,尽量控制在300K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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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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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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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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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结论 1)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甲苯罐区(储存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50>R≥10);苯甲酸装置(生产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R<10)。 2)事故后果预测 当弘润化工公司发生甲苯储罐罐体破裂,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甲苯罐区、装卸区、污水处理站和苯甲酸装置的工作人员及巡检人员发生伤亡的可能性较大;办公楼、操作室和苯甲酸产品成品库等区域的作业人员存在轻伤的可能;弘润化工公司西面围墙外长炼环氧丙烷装置工作人员和东面围墙外道路通行人员也有轻伤的可能。 3)个人风险值和社会风险值 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产生的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可接受。 4)总体结论 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措施是有效的,监控设施是先进的,只要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安全投入,在对本报告提出的所有隐患和问题都逐一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参考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二、建议措施 1)工艺设备尽量密闭化,已经密闭的容器或管道要防止泄露,尽量杜绝因金属材料老化、腐蚀、磨损、作业时误操作、违章施工或焊缝开裂、密闭不严引起的泄漏等情况。 2)罐区装卸、储存、输送物料时,应专管、专泵、专罐专用,储罐、管线需要改装其它物料时,应按规定进行清洗、置换。 3)甲苯等储罐上的压力表、液位计等安全附件应定期进行检验或校验。 4)项目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之后,要认真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定期进行重新评估。 5)建立健全企业各级安全管理网络,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及监控责任。 6)建议企业根据《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的通知》(应急〔2018〕89号)要求,全面实施“重大危险源源长制”,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本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总源长,构建责任明晰、管理严格、措施有效、应急有力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机制。总源长可根据本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区域划分等实际,设置分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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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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