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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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长沙浏阳 |
【联系人】 |
李文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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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浏阳基地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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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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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浏阳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刘建 建设地址: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地址:浏阳经开区北园规划工业用地内)。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 周边环境:本项目位于洪江工业园,总用地面积约124339㎡,土地较平整。厂区四周基本为山林或农田,零散分布有少量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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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马姝 |
技术负责人 |
沈湘陵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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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员 |
沈芳、姜灿、张士超、冒旭阳 |
报告 审查人员 |
沈芳、马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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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沈芳、马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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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1.7.2,2021.11.16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李文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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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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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原辅材料及实验化学试剂涉及危险化学品有甲醛、乙醇、氢氧化钠、氨水、硝酸、盐酸、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氧气[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锅炉用燃料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和化学性爆炸、容器爆炸、中毒与窒息、电气伤害、车辆伤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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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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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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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
黎骎、庞巨生、吴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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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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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从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浏阳基地项目的物料、生产和储存过程中的危险性分析着手,对本项目中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系统分析和评价,得出了如下评价结论。 (1)项目主要危险因素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原辅材料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甲醛、乙醇、氢氧化钠、氨水、硝酸、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氧气[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锅炉用燃料天然气、制冷剂一氯二氟甲烷(制冷剂R22)属于危险化学品。 (2)具有特殊危险性的化学品辨识结果 本项目锅炉使用燃料天然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试剂硝酸属于易制爆化学品,试剂乙醇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 (3)项目建设、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源辨识结果 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和化学性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起重伤害、触电和电气伤害、噪声、淹溺等危险因素,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和化学性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 (4)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5)危险工艺的辨识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6)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和部位 本项目应着重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中毒和窒息。主要危险部位:生产厂房、仓库中心、试剂库等。 (7)从安全生产角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结论 1)通过对该拟建项目建设方案的安全性进行总体评价,该拟建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该项目工艺和主要设备选用先进、可靠,没有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设备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生产储存设施有良好的安全可靠性。 3)该建设项目公用、辅助设施与项目相配套,可以满足项目运行的需要。 4)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第8章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及严重程度。 (8)综合评价结论 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浏阳基地项目在采用项目可行性建设方案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符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9)建议 1)建议后续严格按“三同时”要求,安全设施与主体装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企业应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防范意识,保证安全设施的有效性,确保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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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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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预评价报告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适用,报告格式和内容基本符合要求,条理清楚,内容较全面; 2、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针对性较强,相关单位应在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认真落实。 3、专家组一致同意安全预评价报告,同时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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