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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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长岭片区 |
【联系人】 |
孔细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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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硫磺回收装置烟气增上后碱洗工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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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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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两套硫磺回收装置设计公称规模均为6万吨/年(两套都运行),开工时数为8400小时/年, 装置操作弹性30%~110%,尾气二氧化硫排放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此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960mg/Nm3。根据国家2015年4月16日颁布的新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要求硫磺回收装置的排放值为小于400mg/Nm3,在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在2019月10月31日开始,湖南省实行特别限值排放,要求硫磺回收装置的排放值为小于100mg/Nm3。目前装置正常排放控制在100mg/Nm3以下,但是在装置异常工况或者开停工工况尾气二氧化硫排放高达400~20000 mg/Nm3左右。由于操作条件苛刻,采用对原工艺的优化完善难以达到开停工时新标准的要求,因此需要增上后碱洗工艺,满足在开停工和异常工况时,烟气排放指标控制在≯50mg/Nm³,正常情况下排放指标控制在≯10mg/N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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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周磊 |
技术负责人 |
沈湘陵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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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员 |
张士超、冒旭阳、王斌、苏卓 |
报告审查人员 |
马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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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周磊、苏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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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1.9.16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孔细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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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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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本项目生产储存过程中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是火灾爆炸、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爆炸、中毒窒息、灼烫、高温、机械伤害、电气伤害、噪声与振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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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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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
姜科军、彭友德、周晓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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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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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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