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搜索
搜索
这是描述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
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概要描述】

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概要描述】

详情

建设单位】

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长岭分园

【联系人】

黄集森

【项目名称】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员工109人,厂区占地约120亩,现有工程的总投资为12000万元人民币,主要包括3条过氧化氢原材料生产线,生产规模为1000/年四丁基脲(TBU)生产线、4000/年磷酸三辛酯(TOP)生产线、1000/2-乙基蒽醌(2-EAQ)生产线。配套公用工程有纯水间、导热油炉房、冰机间、废水处理站。目前该公司磷酸三辛酯装置在进行提质改造,另外,该公司一套年产8万吨(浓度50%)双氧水生产装置目前处于建设状态,上述两套装置均不在本报告评价范围之内。

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该公司现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WH安许证字[2019]H-0341号】有效期为:2019.4.22022.4.1;许可范围:溶剂油:20000t/a,盐酸:5000t/a,硫酸:13281 t/a。目前,该公司生产溶剂油的生产装置重芳烃生产装置已拆除;磷酸三辛酯生产装置(副产盐酸)目前正在进行提质改造,尚未验收。该公司2-乙基蒽醌生产装置于20218月完成竣工验收,20219月在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取得副产品硫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该生产装置从20219月至今未进行新改扩。该公司四丁基脲生产装置于20191月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处于停产中,该装置从20191月至今未进行新改扩。本报告申请许可范围为:硫酸13281/年。

项目组长

周磊

技术负责人

沈湘陵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文娟

报告编制人员

黄丽姣、张士超、冒旭阳、王斌

报告审查人员

苏卓

【现场调查人员】

周磊、苏卓、黄丽姣

【现场调查时间】

2022.3.18

【建设单位陪同人】

黄集森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其它爆炸(化学性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物体打击、灼烫、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和电气伤害、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及噪声与振动、高温与热辐射、粉尘等有害因素,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3.23

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

【评价结论与建议】

8.1主要危险因素

8.1.1危险、有害因素

该公司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化学性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物体打击、灼烫、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和电气伤害、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及噪声与振动、高温与热辐射、粉尘等有害因素,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和,该公司在役装置涉及的氯苯、三光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发布,国办函[2017]120号增补),该公司在役装置涉及的硫酸、盐酸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公司在役装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的规定,该公司在役装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信部令第52号),该公司在役装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该公司在役装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8.1.2危险工艺的辨识结果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该公司在役装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8.1.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役装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8.2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通过对第三章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第五章定性、定量分析及评价,该公司主要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等,此外还存在着一般性的危险因素,如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噪声危害、低温伤害等。因此,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灼烫。

8.3应重视的对策措施

该公司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1)保证仓库、罐区按照其设计储存功能储存原料或产品;2)保证使用、储存易燃液体的设备本体及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自控仪表、消防设施处于正常有效工作状态;3)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机械传动装置设备本体、自控仪表、防护设施、安全附件处于正常有效状态;4)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定期检测;5)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票证审批制度。

8.4从安全生产角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结论

1)该公司厂区内部设施与外部周边设施距离符合防火防爆安全间距要求,厂区内部设施按功能分区布置,满足生产现状的安全需求。

2)该公司工艺选择和主要设备选用成熟可靠,设备选型合理。

3)该公司现有安全管理体系满足公司现有安全生产的需要。

8.6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现状评价,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达到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发布、第89号修订)的要求,评价结论为: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imgboxbg

NEWS

新闻中心

资讯分类

© 2016-2019 湖南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湘ICP备16013921号   电话:0731-85386135   传真:0731-85386138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长沙 本网站支持:IPV6、IPV4双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