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供水有限公司(银盆岭水厂)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

长沙供水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158

【联系人】

王嘉

【项目名称】

长沙供水有限公司(银盆岭水厂)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项目简介】

银盆岭水厂原使用液氯进行水处理,液氯用量为150/年,平均12.5/月,液氯最大量24吨超过重大危险源临界量5吨,原液氯库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于2022715日在长沙市岳麓区应急管理局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备案编号:BA430104[2022]001),有效期2022715日至2025714日)。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银盆岭水厂使用次氯酸钠溶液替代液氯进行自来水消毒,相关次氯酸钠投加设备已投用,运行平稳,原氯库、加氯间内设备已拆除,所有液氯钢瓶搬离,改造后液氯在线量为零。

项目组长

黄姣

技术负责人

沈湘陵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文娟

报告编制人员

黄姣、沈芳、冒旭阳、张士超、魏晓倩

报告

审查人员

沈芳、马姝

【现场调查人员】

马姝、黄姣

【现场调查时间】

2024.1.18

【建设单位陪同人】

王嘉、王林川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22年调整版)》对银盆岭水厂的原辅材料及产品进行辨识,存在的危险化学品有购买的5%次氯酸钠溶液及氧[压缩的或液化的]

【现场照片】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01.24

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长沙供水有限公司银盆岭水厂不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