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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船形化工厂废弃氢气综合利用项目

炎陵县船形化工厂废弃氢气综合利用项目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炎陵县船形化工厂【地理位置】本项目为炎陵县船形化工厂的废气治理及其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该化工厂现有氯酸钾生产装置的北面及东面。【联系人】李书文【项目名称】炎陵县船形化工厂废弃氢气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简介】氢气是重要的工业气体和特种气体,是地区工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原料。氢气是硬质材料产业的重要辅助材料,氢作为二次能源,在全球能源出现危机的背景下,可作为石油燃料的替代品。从电解氯

炎陵县船形化工厂废弃氢气综合利用项目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炎陵县船形化工厂【地理位置】本项目为炎陵县船形化工厂的废气治理及其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该化工厂现有氯酸钾生产装置的北面及东面。【联系人】李书文【项目名称】炎陵县船形化工厂废弃氢气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简介】氢气是重要的工业气体和特种气体,是地区工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原料。氢气是硬质材料产业的重要辅助材料,氢作为二次能源,在全球能源出现危机的背景下,可作为石油燃料的替代品。从电解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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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炎陵县船形化工厂

【地理位置】

本项目为炎陵县船形化工厂的废气治理及其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该化工厂现有氯酸钾生产装置的北面及东面。

【联系人】

李书文

【项目名称】

炎陵县船形化工厂废弃氢气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简介】

氢气是重要的工业气体和特种气体,是地区工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原料。氢气是硬质材料产业的重要辅助材料,氢作为二次能源,在全球能源出现危机的背景下,可作为石油燃料的替代品。

从电解氯酸盐装置尾气中获取氢气,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其意义是显著的。因此,氢气生产是地区建设的先行项目,可为地区的发展和招商引资创造必要条件。

船形化工厂是我县电解化学品行业的一家骨干企业,年生产氯酸盐6000吨左右,职工48人。2016年完成产值4000万元,上交税收150万元。目前,企业负责人为文远知,是我县电解氯酸盐行业的技术专家。船形化工厂电解废弃氢气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就是把该厂电解氯酸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氢气进行回收、纯化、灌装,再用于钨钼产品(丝、棒等)的烧结,解决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及其他硬质合金企业氢气供应问题,实现再利用。

【现场调查人员】

余晖、甘杰

【现场调查时间】

2017.7.8

【建设单位陪同人】

李书文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化学性爆炸、压力容器爆炸、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高温、噪声与振动、淹溺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设备先进,并已有成功的生产运行经验和管理经验。建设项目中的有关安全措施是可行的,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能够保证项目的安全运行。

2)本项目应遵循国家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充分考虑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续施工和验收,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真正实现安全设施与主体装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在后续的生产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防范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在采取各项安全管理和技术对策措施后,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基本达到消除或控制在标准或规范规定的范围内。炎陵县船形化工厂废弃氢气综合利用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

1)本项目的新建的生产车间均为甲类火灾危险生产厂房,其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抗震等级、防火分区、泄压面、安全出口应按GB50016-2014等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应与厂房内生产装置与设施相适宜。

2)具有可燃性、爆炸危险性及有毒性介质的管道,不应穿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辅助生产及仓储设施等。

3)使用氢气的管道设备选型及布置应按《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2008)进行选型及布置,氢气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其支架应为非燃烧提。架空管道不应与电缆、导电线路、高温管线敷设在同一支架上。在氢气管道与其相连的装置、设备之间应安装止回阀,界区间阀门宜设置有效隔离措施,防止来自装置、设备的外部火焰回火至氢气系统。

4)根据《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2009)等要求,生产装置的平台、走梯、设备吊装孔洞、各类地下池、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机泵联轴节和皮带传动处,必须设置防护罩;沟坑和设备预留孔处必须设置盖板。

5氢气压缩机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压缩机出口与第1个切断阀之间应设安全阀;

②压缩机进、出口应设高低压报警和超限停机装置;

③润滑油系统应设油压过低或油温过高的报警装置;

压缩机的冷却水系统应 设温度或压力报警和停机装置;

⑤压缩机进、出口管路应设有置换吹扫口。

6)氢气站、供氢站的氢气罐安全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设有安全泄压装置,如安全阀等;

②氢气罐顶部最高点,应设氢气放空管;

③应设压力测量仪表;

④应设氮气吹扫置换接口。

7)有爆炸危险房间内,应设氢气检漏报警装置,并应与相应的事故排风机联锁。当空气中氢气浓度达到0.4% (体积比)时,事故排风机应能自动开启。

8)氢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但与设备、阀门的连接,可采用法兰或锥管螺纹连接。螺纹连接处,应采用聚四氟乙烯薄膜作为填料。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报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进行编制,评价目的明确、评价依据确切、评价内容较全面,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和分析,评价结论客观,建议可行。

二、主要修改意见:

1. 明确防震烈度

2. 明确建筑防火等级要求

3.完善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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